具体事宜 一、征集时间: 自本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 二、征集要求: 1、征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新创作或近年来未曾发表、获奖的优秀原创歌曲。作品风格、体裁不限,思想健康、旋律优美、贴近生活。 2、以“建设宜居灞桥、打造最美城区”为主题,能反映灞桥优美的自然风光、悠久的人文历史、和谐的创业环境以及“最美灞桥人”模范群体、“最美灞桥”建设等相关题材的歌曲作品。 3、投稿者须保证对作品享有完整的著作权,若作品侵犯第三方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一经发现,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所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三、征集方式: 1、应征歌曲请提交完整歌词和曲谱(简谱或五线谱均可、一式3份,A4纸打印)、词曲作者个人简介(真实姓名、年龄、工作单位、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注明身份证号码),并附含有人声歌唱的作品小样(CD音质光盘1份)。 2、投稿者提交作品参赛即视为授权主办方免费拥有作品的推广使用权。 3、来稿恕不退回,亦不得更换。 4、作品请邮寄至陕西省西安市体育馆南路19号陕西省音乐家协会,收件人:刘嘉琦,邮编710054。信封请注明“歌曲征集”字样。 联系电话:029—87888711 5、电子稿件请投稿至: 四、评选方式及奖项设置 1、征集方将聘请省内著名词曲作家承担评审工作,对应征歌曲进行公正评选。最终评出灞桥最美歌曲一等奖1名,奖金1万元;二等奖2名,每首歌曲奖金0.6万元;三等奖3名,每首歌曲奖金0.2万元,并为获奖作者颁发证书。评选结果在陕西省音乐家协会官方网站公布。 2、获奖者同意其获奖歌曲的著作权自评选结果公布之日起转移至主办方(陕西省音乐家协会、中共西安市灞桥区委宣传部),主办方拥有对其修改或组合性删改的权利,有权决定获奖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及使用时间,获奖者不再另行收取其他费用。未经陕西省音乐家协会和中共西安市灞桥区委宣传部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擅自使用获奖歌曲。 3、主办方有权对获奖作品统一进行编配、录音及约请知名歌唱家演唱、出版作品合集,并在全国开展较大力度的宣传推广。 五、其他事项 1、本征集启事由陕西省音乐家协会负责解释; 2、有关最美灞桥的相关资料请在公共邮箱(收件箱)或相关网站进行查阅下载。 邮箱密码:zmbq87888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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