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8-7-18 10:56 编辑
网络(微信)投票是近年来风行于网络空间并在微信朋友圈中“泛滥成灾”的一项网络社交活动,因投票而衍生的刷票行为(参选者利用某种方法突破投票网站、微信后台的限制,实现重复投票、增加点击率的过程)动摇了不少网民对网络(微信)投票活动公平、公正性的认可,进而对刷票这种网络(微信)投票造假行为所不齿。 众所周知,搞网络(微信)投票活动,是某些活动主办方希望利用网络(微信)传播效率高、运行成本低、辐射广的优势,来达到提高活动的知名度、提升社会影响力这样一个宣传造势的目的。网络(微信)投票活动的目的性很明确,功利性也很强,但若网络(微信)投票活动如果没有制定好规则,主办方只关注点击率而让参与者钻了空子,通过使用刷票手段提高名次,那就让网络(微信)投票活动的公平性、公正性大打折扣。近日,祁门一家村镇银行开展的千元奖金征集广告语活动,就由于网络技术不完善、评选规则不健全、过分追求宣传效应等因素而导致网络投票过程有失公允。 这家村镇银行征集广告语活动委托当地一家自媒体网站操办。从前期的征集宣传,到中期的初评结果公布乃至进入网络投票环节设置,似乎环环相扣。活动显示:从应征作品中初选出20条进入复评(也即网络投票),让大众选出自己心仪的那句广告语。表面看此项活动合乎情理,有可能引发一些社会公众的关注,但问题的症结就出现在“大众网络投票”上。一个外来落地时间不长的小规模金融机构开展广告语征集活动,社会关心程度自然很有限,因此无论是主办方,还是应征广告语的作者,大家都心知肚明,征集活动说白了不过就是一次提升知名度的宣传策划,网络投票无非是想多聚些人气,吸引多些眼球,真正能有多少人去关心哪句广告语是他(她)“心仪”的?因为这广告语无论多华丽、多贴切都跟他(她)没有半毛钱关系!而跟钱有关系的,是已经进入复评的20条广告语怎样才能脱颖而出去冲击所谓的千元大奖!于是,奇迹在投票过程中发生了,承办网络投票事务的这家网站平常关注度也就在千人上下,但因为搞投票活动竟然使点击量猛然拉升到万人以上!若这万人的点击率是实打实的,倒也不枉主办方为此投入的若干宣传费!问题是整个投票活动只局限在少数的几个候选人身上,而且这几人票数的变动几乎都是在某个瞬间,一下子完成数百票的提升,从技术的层面上看这票数的突然异动显然是不真实的!明眼人一看便知这票数骤增的猫腻无疑体现在刷票上,但主办方出于某种原因,竟然默认了。 网络(微信)投票中的“刷票”行为,不仅侵害了其他参评者的利益,污染了网络环境,损害了社会诚信,助长了弄虚作假歪风。“刷票”更是一种赤裸裸的造假行为,削弱了社会评选活动的公信力。用刷票手段参与不正当竞争,与广告语征集活动的初衷肯定是大相径庭的,而投票作假导致的网页点击量所显示的数字毫无疑问也是虚假的,若此,网络投票扩大影响面、提升关注度的效果又如何显现? 有媒体记者调查发现,目前网络投票中的刷票行为已成烧钱游戏,潜藏着黑色产业链。因为现在很多网络投票已完全变异,投票变成了“投钱”,“票选”沦落为拼人脉和刷票造假。这已经完全与网络投票、民主公开的精神背道而驰,不但严重破坏了活动的公正性,大大降低了票选结果的真实性,而且强奸了网络民意,玷污了网络民主,更纵容了各种造假牟利、操纵评选的歪风邪气,滋生了新型“投票腐败”,助长了社会浮躁、攀比和功利之风。 2年前,全国人大代表郭乃硕就在两会上提出 “规范网络投票行为,确保社会公平,确保正确导向” 的建议,他说:“不正当竞争所产生的刷票行为无疑在助长个人虚荣,恶化社会不公,阻碍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 对于这种与网络共生的刷票歪风,除了在技术层面上要最大限度识别、筛除各类“黑选票”以外,更要运用法治的思维和方法,对严重扰乱网络投票秩序的职业刷票行为进行甄别和定性,制定相应的法律规则和处罚办法,提升刷票违法成本和震慑力度。唯有如此,才能摒弃不正当的刷票行为,净化网络投票空间,还公平、公正与社会大众! (钱新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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