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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VI] 长治市壶关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征集LOGO 院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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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9 15:26: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持续巩固“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成果,结合文化育检工作形势,弘扬“两把扫帚”精神,持续打造有特色、有亮点、有影响的壶检文化品牌,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壶关县人民检察院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标识(LOGO)、院训,望广大才华横溢、有志于创作设计的民众和团体积极投稿,参与壶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文化建设。

一、
征集时间

2022年9月9日至2022年10月10日

二、
征集内容

壶关县人民检察院标识(LOGO)、院训

三、
具体要求

标识(LOGO)以“壶关检察”四字为主,结合壶关县人民检察院元素,符合“坚韧、厚道、睿智、奋进”的壶关精神,“两把扫帚”精神,醒目亮丽、创意新颖、简洁大气,具有较好辨识度。

标识(LOGO)采用电子版投稿,电子版作品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以JPG格式提交,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并附不少于200字的创意说明。

院训要贴近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充分体现检察机关的政治性、人民性、司法性、业务性、服务性,朗朗上口、便于传播、内涵深刻。

作品必须原创且未发表过,杜绝剽窃抄袭。因抄袭、抄录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四、
投稿方式

邮箱:hgjcyzzb@163.com

联系电话:15535524505
联系人:张赟杰
来稿请注明“壶关检察标识(LOGO)、院训征集—姓名
(单位)—联系电话”
五、
评选办法

壶关县人民检察院将邀请市内相关专家及业内人士对所有符合要求的作品进行初评,评选出3个入围标识(LOGO)、院训作品。

壶关县人民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组成评审组,对入围作品做出终评,评选出最终征用的标识(LOGO)作品,评选结果在壶关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
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设标识(LOGO)入围奖3名,奖金300元及获奖证书;标识(LOGO)入选奖1名,奖金1000元及获奖证书。

设院训入围奖3名,奖金300元及获奖证书;院训入选奖1名,奖金1000元及获奖证书。

七、
相关说明

投稿者须保证所投作品为原创,且设计方案均未公开发表,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取消参评资格。凡涉及抄袭、借用以及其他侵权行为等法律责任,均由投稿作者承担;给主办方造成损失的,由投稿者予以赔偿。

作品一经采用,主办方拥有对获奖作品的全部知识产权,可以宣传、出版、篆刻展示等形式对该作品进行修改使用而无须征得应征者同意;应征者不得在任何公众场合使用,不得使用此作品参加其他竞赛、活动。

电子图纸中不得出现任何有关作者姓名或单位的文字或图案,不符合规定者将被取消参评资格。

本次征集活动不收费、不退稿,作者请自留作品底稿。作品内容如有重复或类似,以第一时间收到的为先。征集及评选结果公布后,未采用作品即可自行处理。

该奖金含税,相关税费个人自理,如获奖作品参与作者人数超过1人,只按对应的奖项颁发奖金,由应征方自行分配奖金;除奖金以外不再向作者另行支付报酬。

投稿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活动的各项规则。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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