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县杂粮”宣传推广语及Logo标识征集是县委、县政府安排的一项重要工作。征集公告发布以来,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支持,吸引了广大群众、设计爱好者、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和踊跃投稿。截止2022年6月30日,主办方共征集到“兴县杂粮”宣传推广语433条, Logo 标识56件。经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共同组织实施初选,筛选出获奖宣传推广语作品32条,Logo标识作品20件,并于7月1日至10日举办了网络投票,先后共有5.2万网民参与。按照《评分细则》(附件1),最终选出获奖推广语作品16条,Logo标识作品6件。现对获奖名单公示如下: “兴县杂粮”Logo标识: 一等奖:何红琳
二等奖:冯轶萱 岳 爽 三等奖:赵 燕 朱 江
曾元贵
参与本活动需与主办方签订相关版权合同,获奖者不可重复获奖。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对以上评选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兴县杂粮”宣传推广语及Logo标识征集活动办公室反应。 电话:0358-6322378。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兴县杂粮”宣传推广语及Logo标识征集活动办公室。 附件1:“兴县杂粮”宣传推广语及Logo标识评分细则。 “兴县杂粮”宣传推广语及Logo标识征集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9日 附件:1“兴县杂粮”宣传推广语及Logo标识 评分细则 评分标准:
综合成绩=专家评审组评分×60%+网络投票得分×40%
评选细则:
1.参与网络投票的选手,按照每10票得1分,5≤得票数<10票得0.5分,不足5票不得分的基准,总票数累计分数的40%,为网络投票最终得分。
2.专家评审组由7名评选委员组成,评选委员分别为每个进入网络投票环节(宣传语及标识logo)的作品进行打分(采用100分制),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剩余5名评选委员分数的平均分数的60%为该作品专家评审环节得分。
3.最后按综合成绩(网络投票得分与专家评审环节得分的总和)确定获奖名单,宣传标语选取前16名,标识logo选取前6名。
备注:如遇投稿作品相似度较高或相同的,以投稿时间最早的作者为准。专家评审环节中对入围的作品进行再次审核,剔除相似度较高的作品,确保其独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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