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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VI] 公开征集济南市社会救助“泉心共助”主题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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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楼主| 发表于 2023-4-3 16:55: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学习再学习 于 2023-4-3 18:19 编辑

为增强济南市社会救助工作的知晓度、认同度,深入打造社会救助“泉心共助”服务品牌,宣传社会救助优秀成果,济南市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社会救助“泉心共助”主题标识。

征集作品要求




“泉心共助”相关标识主要包括形象LOGO和标语。
1.“泉心共助”标识,要体现济南特色,融合救助元素,体现“共助”关键词,征集作品应为图案或字母的结合体,形式端正庄重,色彩搭配适宜,结构简洁明快,符合大众审美和认知要求,具有较强亲和力和感染力,利于明确标示,便于识别记忆,宜于宣传推广。
2.“泉心共助”标语,为社会救助宣传口号,要求简洁精练(12字以内),语言押韵,朗朗上口,符合社会救助发展要求,富有创新性,方便记忆与传播。
设计要求




1.征集作品应充分体现兜底保障的社会救助理念,体现助力扶贫济困、促进社会公平、增进社会福祉的社会救助功能。征集作品应主题突出、特色鲜明、设计新颖、通俗易懂、标志性强,具有独创性、艺术性与视觉感染力,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社会主流价值观。
2.征集作品应使用明显的标准图形、标准字、标准色,要满足便于加工制作,应适用于平面、立体、电子媒介等传播使用和再创作要求,满足各种材质制作需求,适合社会救助工作者佩戴,适合社会救助服务机构和工作服务场所长期悬挂,适合在开展各类社会救助工作服务和活动中印制使用。
作品提交要求




1. 征集作品电子稿分辨率应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高×宽不超过1200×3000像素,存储为JPEG格式。作品中选后应提供完整、可用的VI系统(AI、CDR格式矢量图文件)。作品不限于平面设计稿,可附加三维立体造型,应征者需同时提供可供输出的电子文件。
2. 征集作品需同时提交填写完整的报名表(1份)、征集作品电子版本,并附300字以内征集作品创意构思文字说明(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版本应为矢量图,提交的作品均要求为彩色图案,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3. 征集作品报名表和电子版本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命名为“作者姓名+标识设计征集”,邮件主题填写为“泉心共助”标识征集。
4.征集时间自2023年4月6日起至4月20日17时止。
5.作者须完整保留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

评选办法


1. 济南市民政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负责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审定。入围作品将在济南市民政局官网等媒体公布。
2.标识和标语分别设立入围奖3名和中选奖1名,对中选作品颁发证书和1000元现金奖励,对所有入围作品颁发证书和500元现金奖励。

活动声明


1. 征集作品一经采用,其所有权及使用权均归济南市民政局所有,济南市民政局有权对征集作品进行修改完善。
2. 征集作品不能与其他标识近似和雷同。所有征集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侵权作品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资格,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3. 所有征集作品均不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4. 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济南市民政局。

投稿方式

联系人:于佳禄电   话:0531-66602527邮   箱:jnmzshjzc@jn.shandong.cn
扫描二维码填写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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