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为推进江门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宣传普及儿童友好理念,提升我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并形成统一、鲜明的品牌传播形象,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现面向社会征集江门市儿童友好城市LOGO和宣传语。
01 征集内容 (一)江门市儿童友好城市LOGO
(二)江门市儿童友好城市宣传语
02 征集时间
2023年4月21日—5月10日
03 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范围征集,组织和个人不限,鼓励广大儿童和儿童所在家庭积极参与。参与征集活动的团体或个人,可以参加一个项目,也可以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征集。
04 征集作品要求
(一)LOGO征集要求 1.充分体现江门特色和儿童友好理念,形象积极健康,构思新颖,色彩搭配符合儿童视角和大众审美,体现儿童友好精神内涵,具有时尚性、活泼性和童趣性;
2.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宣传,适合在网络媒体、电视荧屏和宣传品等多种载体、媒介和场景使用;
3.作品应为彩色电子版/手绘扫描件/手绘照片,需存储为JPG格式,分辨率不小于300dpi(像素/英寸),色彩模式为RGB,A4幅面。LOGO图下应附有300字以内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理念说明,阐述设计的思路、理念、含义、背景、配色等。
(二)宣传语征集要求 1.主题鲜明,既能突出“儿童友好”理念,又能体现江门特色,凝练概括儿童友好城市形象,创新生动、准确贴切,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
2.文字凝炼,琅琅上口,具有强烈的感染力、号召力,适合在各类媒介上宣传、应用和推广;
3.字数合理,原则上不超过20字。
05 奖项设置
(一)LOGO: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5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300元。
(二)宣传语: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300元;三等奖6名,奖金各100元。
所有获奖选手均将获得主办方颁发的荣誉证书。上述奖励金额为税前奖金,所得税由获奖的团体或个人自行承担。
06 投稿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所有作品报名时均提交电子版作品。
请在征集时间内将作品提交至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妇儿工委办公室)邮箱: jmsfnetgzwyhbgs@jiangmen.gov.cn
邮件标题注明“江门市儿童友好城市LOGO/宣传标语+作者姓名+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750-3273210)
07 其他要求
1.所参选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不存在侵权行为,如发现抄袭、侵权行为,取消参赛资格,作品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自负;
2.应征作品一经采用,所有权、著作权(署名权外)归属主办方所有,并允许主办方对LOGO进行进一步加工后使用。设计方需提供设计作品完整的方案,包括各种矢量图形、源文件和所用到的字体,以便修改完善和印刷;
3.作者报送作品参与此次征集活动,即表示同意主办单位对其报送作品的所有形式拥有非商业性使用权,作者享有署名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