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突出汝城“三城四化”发展理念,全面提升城市形象,丰富汝城人文内涵,使公园名称“既能反映地方特色,又体现文化底蕴”,根据群众建议,现拟对汝城县樱花公园(曾用名)进行更名,并向社会各界征集新名称。具体要求如下: 一、公园简介 该公园位于106国道边卢阳镇陈家村、曾家村、官桥村三村交界处,建设面积约176亩,工程总投资约2400万元。公园的建设因地制宜,依山就势,水景自然相连,曲折的山间游道贯通整个公园。该工程于2011年11月筹建,2013年11月完工,现已完成种植面积152亩,种植树种55种,树苗192079株,铺种草皮78500平方米。公园游道、蓄水池、溪流、钢丝吊桥、假山、给排水设施、休闲茶楼、管理用房等基础建设已全部完成,形成了开敞围合、曲径通幽、樱花相对集中成片、亭台楼榭相得益彰、园林小品相映成趣的园林景观,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赏花、游玩、休闲、健身的理想场所。 二、征集要求 (一)格调高雅,寓意深远,健康向上; (二)从公园地理位置、品质特色等方面出发,充分体现我县人文秀区特色,表现公园的丰富内涵; (三)避免使用国内外的同名重复使用; (四)使用规范汉字,朗朗上口,便于记忆。 三、注意事项 (一)投稿请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投送,来稿应注明作者姓名、详细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 (二)来稿请注明“汝城县樱花公园更名征名投稿”字样,所有来稿恕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三)允许一人投多个稿件; (四)应征者对应征稿件作简短的文字释意; (五)征名来信投送地址:汝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联系人:赖永平 联系电话:13973502086 (六)凡入采用作品,其著作权、修改权及使用权归汝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所有; (七)来稿如有雷同,以最先收件为准; (八)征名活动自本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5月10日结束。 四、评定 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评审,最后报汝城县人民政府研究审定。 五、奖励办法 作品一经采用,奖励人民币2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汝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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