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形象宣传语是一个城市的文化符号,它不仅要能够揭示出一个城市的人文内涵,突显其自然风貌,而且要能够体现一个城市的文化理念,代表这个城市的文化水准。
为推动临泉全域旅游发展,展现临泉丰富的旅游资源和厚重的文化底蕴,提升临泉的辨识度和知名度。现面向全社会征集临泉旅游宣传口号,欢迎广大朋友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活动简介 (一)主办单位 临泉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二)征集内容 临泉旅游宣传口号 (三)征集时间 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15日17:00止。 (四)投稿方式
要求及范围 (一)征集要求 ①口号能够充分体现临泉旅游资源优势和历史文化内涵。 ②主题鲜明,富有创意,朗朗上口,便于记忆,利于传播,具有较强的感染力、亲和力。 ③拟定的宣传口号要附上100字左右的创意说明,阐述清楚创作思路、理念以及口号具体含义(或寓意)。 (二)征集范围 本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个人、单位和团体均可投稿参加。参与者以团体或个人为单位,每个单位限交一份作品,作品须为作者原创,无知识产权纠纷。
评审和奖励 (一)主办方将聘请专家成立评审组,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选,最终评出相应的奖项。 (二)评选结果将在临泉发布、临泉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我爱大临泉、临泉网等相关平台公布。 (三)宣传口号选出一等奖1人,奖金1000元,优秀奖若干人,每人300元。 (四)所有奖项奖金均为税前金额。
活动声明 (一)参与者以团体或个人为单位,需实名投稿,投稿作品必须是原创,若有抄袭、剽窃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纠纷问题,由应征投稿者自负责任。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应征投稿者自行承担。
(二)本次活动评选出的获奖作品将被视为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无偿转让给主办方,该作品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应征者一经报名,即视为认同该知识产权无偿转让条款。应征者不得擅自发布或将该作品及其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同时主办方除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税费。
(三)如投稿作品未达到某奖项获奖标准,则奖项可空缺。
(四)凡向本活动主办方投稿者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五)本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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