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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词曲谱] “西辽河畔·通辽情”全国原创歌词大赛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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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楼主| 发表于 2023-10-14 06:00: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打造西辽河文化符号、树立新时代通辽形象”,不断扩大通辽市文化旅游事业发展的影响力,文艺作品的创作力和传播力;同时也为推动草原音乐品牌及原创音乐事业健康蓬勃发展。由通辽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主办、通辽市文学艺术研究创作中心承办、通辽音乐家协会、通辽作家协会协办的“‘西辽河畔·通辽情’全国原创歌词大赛”,现面向全国征集优秀原创歌词作品。
  一、参赛范围
  全国歌词创作者
  二、大赛时间
  征稿时间:
  2023年10月15日—12月15日(60天)
  三、作品要求
  未曾以任何形式发表、公开演出过的原创歌词,凡符合下列要求者,均可参赛。
  1、植入“通辽”地名,抒写通辽市在新时代的巨大变化、取得的成就,展现通辽人的精神面貌,弘扬社会主义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及通辽+(爱情、友情、青春、创业、奉献、生态……)均可。(附通辽概述)
  2、植入“西辽河”地域名称,走近它、读懂它,以歌的形式让这条河的前世今生进入公众视野。(附西辽河概述)
  3、歌词直击人心、引发强烈共鸣或引人深思,具备实用性、功能性、故事性,简洁、上口、易于记忆和传唱。
  4、蒙文作品需翻译成汉文,以词作者和翻译者共同创作的形式参赛。
  四、投稿要求
  1、来稿采用word2003文档、仿宋字体、小三号字,文档底部注明作者的姓名、电话和通讯地址。邮件投寄到邮箱【tlswczx@163.com】,邮件题目需体现“西辽河畔·通辽情”字样。不接受纸质稿件。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投稿。
  2、作品一旦获奖或被采用,即表示作者同意主办方拥有作品的永久使用权,包括修改、谱曲、制作、出版、通过媒体推广等使用权,不再支付作者稿酬,但作者享有署名权。
  3、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所有作品均不退稿。每位参赛者限投3首,但最多获奖一首。对于已发表作品、非原创作品、一稿多投作品以及投稿数量超过3首的,均视为无效投稿。
  4、联系人:景馥佳电话:0475—8835598
  五、评选方式
  1、初评。承办方对来稿进行初步筛选,没有违反投稿要求稿件均视为初评入选稿件。
  2、复评。由承办方组织成立复评专家组,将初评入选稿件以编号、题目、匿名的方式,交由复评专家组以打分形式,评选出30首歌词作品(“通辽”和“西辽河”两大主题各15首)荣获大赛入围奖,参加终评。
  3、终评。由承办方组织成立终评专家组,对30首晋级作品仍以匿名方式进行打分,按分数高低评选出12首歌词作品(“通辽”和“西辽河”两大主题各6首)荣获大奖。
  六、颁奖
  1、奖项设置。本次大赛设入围奖30名、大奖12名。
  入围奖30名:奖励1000元+证书;
  大奖12名:奖励5000元+证书;
  2、颁奖典礼。暂定于2024年7月举行颁奖演唱会,届时邀请相关领导、专家评委现场颁奖,同时进行网络全程直播,相关电视台录制播出。
  3、获奖作品走向。(1)所有荣获大奖作品作者将受邀参加颁奖演唱会及相关活动;(2)部分荣获大奖作品将由承办方组织专业音乐人进行作曲、编曲,并在颁奖演唱会现场演唱;(3)颁奖演唱会演唱获奖作品将在大型专业网站向全国推出。
  七: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承办方通辽市文学艺术研究创作中心所有。
  通辽市文学艺术研究创作中心

[size=14.6667px]  2023年10月15日

[size=14.6667px]https://mp.weixin.qq.com/s/dNfKWaDulfyD5HlivhS8D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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