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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词曲谱] 2000元 施甸县文产办原创歌曲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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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0 17:59: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弘扬施甸文化,宣传施甸,经报请中共施甸县委、施甸县人民政府同意,施甸县文产办面向县内外开展原创歌曲征稿活动。
  一、征稿宗旨
  通过征稿,评选出12首反映施甸人文、风光、民俗的优秀歌曲,录制后摄制MV出版发行,在县内外传唱,宣传施甸。
  二、组织机构
  由县文产办主办、承办,施甸县音乐舞蹈家协会协办。
  三、稿件要求
  1、作品是新创作的或未出版发行过的;
  2、作品具有真实性,作者创作权、署名权没有争议的;
  3、作品创作风格及歌唱形式不限,贴近生活,突出易于传唱的特点;
  4、每位作者投稿数量以五首歌曲为限;
  5、投稿作品请注明作者姓名、职业、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
  6、对两人以上或集体创作的作品请在投稿作品时予以明确说明;
  7、投稿歌曲以简谱配歌词的书面(或电子图片)形式,词作者需与曲作者约稿,不接受单独的歌词,附加清唱录音CD,一并邮寄或发送邮件至县文产办;
  8、截稿日期为:2014年10月30日(以邮政信戳日期、邮箱发送日期为准)。
  四、征集范围
  县内外专业音乐工作者、艺术院校师生、广大音乐爱好者均可参加此项活动。
  五、评选方式
  由县文产办负责收集整理,并组织评审委员会评选,最终评出12首优秀歌曲,并从12首优秀歌曲中推出3首易于传唱的精品歌曲。统一为入选歌曲作者颁发证书和奖金,入选12首优秀歌曲,奖金2000元/首,其中3首精品歌曲再累加奖金3000元/首。
  六、注意事项
  1、不收取活动报名费;
  2、作品一律不退稿;
  3、入选歌曲版权归县文产办所有;
  4、对违反稿件创作征集要求的作品,文产办保留名誉和奖金的追索权及法律诉讼权,后果由投稿人自负。
  稿件邮寄地址: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政协三楼文产办 吴蕊秋 收,邮政编码:678200,信封注明“稿件”字样,邮费自付;投稿邮箱:sdxwcb@126.com;联系人:吴蕊秋,联系电话:0875-8122979。
施甸县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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