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是世界上最古老、最基本的文学形式,中国诗歌具有悠久历史和丰富遗产,是中华文化的优秀代表。中医药是中华文化伟大复兴先行者,习近平主席把中医药比喻为打开中华文明宝库的钥匙。为了把中国诗歌和中医药这两大历史遗产有机地结合起来,弘扬中医药文化,安国市卫康中药材有限公司将举办“卫康中药材杯”中药诗歌征集活动,活动内容如下:
1 征集诗歌主题
“弘扬中药文化 讴歌保健养生”
2 征集对象
微信、网上关注本公司的所有客户、专注于中药养生的诗歌爱好者、擅长写诗歌的中医药从业者以及大专院校学生。
3 诗歌内容及要求
诗歌题材不限,古诗、新诗、现代诗均可。 内容应反映本店经营的主要产品(西洋参、当归、黄芪、菊花、天麻、龙眼肉、莲子、三七和石斛)的描述或使用体会,应格调高雅、内容积极向上,有启发性、激励性、借鉴性为佳。 来稿篇幅应控制在1000字以内,可配3张相关图片,图片格式为JPG(JPEG)格式,尺寸在1600×1200以上;投稿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以便于联系。
4 诗歌评选与奖励
采取读者评价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读者评价,即由主办方将来稿上传至公司网站,在规定时间内接受网友评价;专家评审,即由主办方邀请有关方面专业人士组成专家评审组,在规定时间内对征文来稿进行评审。
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 二等奖2名; 三等奖3名; 优秀奖5名。 分别给予本公司进口西洋参礼盒、国产西洋参礼盒、人参礼盒、滋补大礼包作为奖励,并颁发获奖证书。 所有获奖诗歌将推荐给有关媒体刊登发表,并择时结集印刷,免费赠送给获奖人员
5 征文时间
征文活动从即日起,至2014年12月30日截稿。 公布获奖名单日期:2015年1月20日
6 注意事项
6.1 征文作者需使用真实姓名,征文概不退回,请自留底稿,主办单位对来稿具有处置权。
6.2征文必须原创,不得对他人作品或受知识产权保护的作品构成侵权;否则文责自负,并取消参赛资格。
6.3 主办单位保留征文活动各项具体事宜的最终解释权。
7 投稿方式
7.1电子邮件:请将投稿邮件发至390063523@qq.com,并在邮件主题栏注明“中药诗歌有奖征集”,诗稿以附件形式发送。
7.2博客:请将诗稿的博客网络地址通过电子邮件发至390063523@qq.com或者微信公众号“卫康西洋参” ,并在邮件主题栏注明“中药诗歌有奖征集”。
7.3传真:请将诗稿传真至(0312)6186998,并在首页题头处注明“中药诗歌有奖征集”。
7.4 信函:请将诗稿邮寄至安国市卫康中药材有限公司(地址:河北安国市交易大厅南路3,5,7号,邮编071200),并在信封背面注明“中药诗歌有奖征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