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校即将搬迁新校区、实现建校以来一次跨越式发展的机遇下,为把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重心引导到人才培养方面,学校于2013年7月出台《新疆师范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试行)》(新师校字〔2013〕95号),设立“助研、助教、助管”三大平台,开创本科生导师制,引导更多的学生参与学校的科研、教学和管理工作中。为更好的凝聚我校的勤工助学品牌,树立资助育人形象,展现勤工助学学生的精神风貌,更加生动、形象的宣传我校勤工助学“助研、助教、助管”三大平台,使更多的人了解我校院勤工助学、关注勤工助学、关心勤工助学、参与勤工助学,现面向全体学生征集勤工助学形象标志、工作证设计、标语口号,具体事宜如下: 一、征集作品 1、形象标识、工作证:形象标识包含总标志(适用于旗帜、刊物、网站宣传等)、简化标志(适用于徽章、宣传品等)、极简标志(适用于各类宣传等);工作证设计中含有勤工助学形象标识元素,适用于勤工助学岗位学生上岗佩戴。 2、标语口号:适用于各类宣传品及活动中。 二、作品设计要求 1、设计主题:围绕我校特点,突出我校勤工助学 “助研、助教、助管”三大平台特色,体现我校学生“自立、自强、自信”的精神,有明确的设计理念。 2、形象标识和工作证设计需具有标识性,有象征意义且便于传播;具有艺术性,简洁明快,视觉冲击力强,符合审美要求;具有实用性,便于运用各种工艺手段生产和制作。 3、标语口号内容具有创造性,语言凝练、积极向上,简洁流畅有内涵,突出大学生勤工助学的理念;具有时代特征,有较强的感召力和艺术表现力,便于传颂;体现学校“以勤养德”,在人才培养的方向上做出的拓展.。 4、作品属原创,不得抄袭;且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内容。 三、作品提交要求 1、每位作者投稿作品数量不限,并附作品说明,阐述作品的理念、象征、寓意和功能实现等内容。 2、形象标示和工作证提供图稿(彩色)尺寸限用A4纸张(附电子稿),请注明作者姓名、学院班级(或单位)、联系电话。 图稿(彩色)、标语口号纸质材料递送至学生勤工助学办公室(田家炳地下室)。 电子稿发送至xsdxsc@sina.com,电子稿以压缩包形式发送,文件标题示例:“张三,教育科学学院11-3班,136********(新师大勤工助学设计作品)” 3、征集时间:自本征集公告在校园网上发布或在校园内张贴之日起至2014年6月1日止为方案提交截止时间。 四、征集对象 新疆师范大学统招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均可参加,可以团体或个人名义应征。 五、评审办法 由学生处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评审,并广泛征求师生意见,设计方案的评选结果将在校园网上公示。 六、奖励办法 1. 对形象标识、工作证设计达到征集要求和深度的作品,评选产生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名,奖金1500元;二等奖2名,奖金1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500元。 2.对标语口号达到征集要求和深度的作品,评选产生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名,奖金800元;二等奖2名,奖金500元:三等奖3名,奖金300元。 3.获奖作品在学校校园网主页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颁发奖金及证书。 七、作品说明 学生处对征集作品不论是否获奖都享有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广播权、传播权,并不再另行支付费用。所征集的设计方案图纸等不予退还。 八、联系部门:学生勤工助学办公室 联系电话:4332124,13809911764(13:30—14:10、20:00—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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