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Anhui) smart city construction technology & equipment Expo ----智慧安徽城市发展高峰论坛
时间: 2015 年 4 月 24-26 日 地点:合肥滨湖国际会展中心
指导单位: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支持单位:安徽省人民政府 省经信委 省发改委 省交通运输厅 省公安厅 省科技厅
主办单位:中国智慧城市产业协会
媒体报道: 中央电视台 《智慧城市》 安防市场报 中国城市发展网
中国信息化网 中国政务信息化网 中国科技网 中国物联网中心
智慧城市网 智能建筑网 中国自动识别技术 智能交通咨询
物联网商城 中国智慧城市网 中国交通技术网 创意城市
新华网、人民网、CIO时代、 百度、搜狐、新浪等全国数百家媒体联盟全程海量报道。
承办单位:北京创佳展览有限公司
◆ 展会简介
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与城市管理理念的转变,信息技术与城市建设的完美结合,使智慧城市时代呼之欲出。智慧城市顺应了当前全球先进城市发展演进和技术变革的时代潮流,是我国新一轮城市发展与转型的客观要求,也是提升城市品质和竞争力的必然途径。
智慧城市建设已经成为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而大数据、云计算等产业是智慧城市建设如期进行的保证。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的政府报告中也明确表示:“政府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健康发展,建立促进智慧城市发展的机制,加强统筹规划、项目配套、政策引导,扩大国内需求”。
智慧城市在各级政府的推动下不断发展,由智慧城市建设衍生出诸多分支项目,各智慧城市试点城市、智慧园区、智慧社区建设成果及在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应急管理、城市综合交通管理、城市房屋权属生命周期管理、城市社会化综合管理、数字社区、公众服务、工程建筑业等领域取得的应用成果;宣传展示智慧城市领域最新软件技术与硬件设备等,正以燎原之势,展露峥嵘。智慧城市的大规模建设势必带动一批行业龙头企业实现高速成长。
◆ 强势推广 - 创造无限商机
本届博览会将邀请安徽省内及附近省市各城市人民政府或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科学技术主管部门等单位组团参观指导;邀请各智慧园区、智慧社区管理部门,智慧城市建设领域的科研机构,行业联盟参观采购;中央和专业媒体强势宣传,定期向国内外百家专业刊物、网站及公众媒体发布展会信息;三大通讯运营商展会信息手机短信群发,倾力宣传推广。
◆ 活动配合 - 提升展会人气
为配合展会的举办,我们充分利用广泛的社会资源,举办智慧城市发展高峰论坛、三网融合高层论坛、城市智慧健康高层论坛、智慧装备产业高层论坛、智慧软件产业高层论坛等多个高峰论坛以及采购配对会等配套活动,邀请国家有关部委、省(市)、自治区领导和海内外专家、知名学者、业内人士共襄盛举,进一步提升展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智慧城市博览会将诚邀海内外智慧城市建设相关的高新技术企业及投融资企业,展现智慧城市领域的高新技术成果,促进成果转化落地,有效促进项目对接。
同时,还将特别邀请各部级有关领导、海内外智慧城市建设领域专家学者、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单位领导、联盟企业成员及业界精英,凝聚智慧,纵论城市未来,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共同推动我国智慧城市建设,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
◆ 展览时间: 报到布展:2015年4月22-23日 开幕式:2015年4月24日 9:30
展示交易:2015年4月24-26日 撤 展:2015年4月26日14:00
◆ 参展范围:
智能通讯网络系统 物联网、云计算技术及设备: RFID 芯片和读写设备、终端设备、智能识别产品系列等; 通讯技术与产品:数据通信设备、可穿戴设备、无线通信设备、遥感技术 (RS) 系统周边产品等; 软件服务:操作系统、应用软件、软件及中间件产品等。
◆ 智慧旅游
电子商务平台、智慧景区、智慧酒店等.
◆ 智慧交通
车联网技术、信息采集技术、交通信息平台、数据管理与分析挖掘、政府决策支持、交通信息服务、枢纽客流与物流信息、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交通管理与执法、道路交通安全、高速公路机电系统、电子收费、智能公路与车辆安全、港口信息管理、港航信息监控等其他;
◆ 智慧能源
智慧电网、智慧环保、智慧水务、太阳能、风力发电、绿色建筑、洁净车辆、行动能源( 3C 、汽车等)、清洁技术、智慧农业、电资源智能管理、气资源智能管理等其他;
◆ 智慧教育
电子白板、电子书包、智能云端图书馆、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智能虚拟课堂平台、教师智能工作平台、网上学习社区、校园智能综合管理平台、数字教育资源和软件工具、智能化教学环境、数字新媒体等其他。
◆ 智慧健康保障
信息化管理系统:医院信息管理系统、远程医疗诊断系统、药品识别及追溯系统等;
智能医疗设备:体征监测设备等远程医疗设备、手术辅助机器人及新型医疗仪器等。
◆ 智慧家居生活
智能家居终端:智能网关、可视对讲主机、数字室内机、手持及嵌入式触摸屏、多功能遥控器等;
家庭安防报警:可视对讲系统、家用防盗报警器、门窗感应器、火灾和煤气泄漏报警等;
数字家庭系统:智能灯光控制系统、智能窗帘及遮阳系统、其他智能家居集成产品等。
◆ 智慧装备行业
工控系统:监控及数据采集系统、过程自动化控制系统、工厂自动化控制系统等;
智能仪器仪表:传感器、电子测量仪器、智能化仪表及其他仪表材料元器件及附件等。
◆ 收费标准:
国内参展商收费标准: 每个标准展位(3mx3m) 8800元/展位 室内光地每平方米(36㎡起租) 800元/㎡
国际参展商收费标准: 每个标准展位(3mx3m) 20000元/展位 室内光地每平方米(18㎡起租) 2000元/㎡
注:光地不配备任何设施,由参展商自备或委托组委会指定搭建公司设计、装修。
★大会会刊 为了配合展商在展览期间宣传及让客户了解展商并在会后能与之沟通联系,组委会将精心编印大会会刊,规格:210mm×135mm. 大会会刊及其它广告收费标准. 注:因广告位有限,广告费用须全额一次付清,以付款先后顺序进行安排。
封 面 | 封 底 | 封二/ 前菲 | 封三/ 后菲 | 内彩页 | 跨彩页 | 黑白内页 |
30000 元 | 20000 元 | 16000 元 | 10000 元 | 5000 元 | 8000 元 | 3000 元 |
参观卷:8000 元/3 万张 | 胸卡:20000 元/3 万个 | 手提袋:30000 元/6000 个 |
吊带:50000 元/3 万个 | (其它广告备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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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与评奖活动 赢取市场荣誉 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
所有参展单位都可以提名自己公司或新产品参加各个奖项的角逐。
◆ 奖项设置: 智慧城市创新产品奖 最佳智慧新产品奖 最具发展潜力品牌奖
十佳优秀供应商奖 中国杰出新锐品牌奖 行业发展杰出贡献奖
最值得关注产品奖 智慧城市领军品牌奖 国际知名品牌奖
◆ 展览赞助:(赞助所获回报请来电向组委会咨询)
◆ 参展程序
1 、认真填写《参展申请及合约表》并加盖公章传真、电邮或邮寄至组委会。
2 、申请得到组委会确认后,一周内将参展费用电汇或交至组委会,款项汇出后请将汇款底单传真至组委会以便查核。
3 、组委会收到展商的参展费用后会将发票及《参展指南》邮寄给展商。
4 、展位分配根据:“先申请、先付款、先安排”,为保证展会整体形象,组委会保留更改部分参展商展位的权力。
2015 中国(安徽)智慧城市建设技术与设备博览会
时间: 2015 年 4 月 24-26 日 地点:合肥滨湖国际会展中心
参展申请及合约表(代合同)
单位名称(中) | | 楣板以此为准 |
单位名称(英) | |
单位地址(中) | |
法人代表 | | 网 址 | |
联 系 人 | | 邮 编 | |
电 话 |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 手 机 | |
申请面积 | 标准展位 个共 平米,展位号:展位费RMB 注:标准展位提供:三面围板﹑楣板制作﹑桌子一张﹑折椅两把﹑射灯两只﹑插座一个 |
室内光地 平米展位号 光地费RMB 注:光地36平米起租不配备任何设施,由参展商自备或委托组委会指定搭建公司设计装修; |
广告 | | 费用: | 技术交流会 | 时间 | 费用: |
费用合计 | | 大写: | |
收款单位 | 北京创佳展览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通州区支行营业部 行号: 1051 0001 8025 |
收款帐号 | 1100 1009 1000 5302 9607 |
注意事项:1、申请展位合同签订一周内将展位费全款或50%预付款汇入展会组委会指定账户,签了合同的单位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承办单位有权取消展位。2、参展单位自行转让展位或展示与展品范围不相符产品,本会将取消其参展资格,不退回展位费用。3、参展单位参展人员均须遵守本会及展馆的各项有关规定,详见《参展商手册》。4、参展单位在交付费用后放弃参展,所交费用不予退回。5、为了保证展会的整体形象,组委会拥有展位调动的最终决定权。6、组委会如遇不可抗拒因素或政府原因不能如期举办,有权重新调整时间和地点,并不承担其它责任。 |
大会组委会:北京创佳展览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杨庄南里长城国际大厦 D11-907 邮编: 101121 联系人:郑圆 15501120902 传 真: 010-52280306 E-mail :2767799569@qq.com | 我单位同意招展资料及本协议书中关于付款及其他事项的规定,本协议自主办单位确认之日起生效。 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 (请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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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一式两份,传真或复印有效。经双方盖章及签字确认,具备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