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在人类文明的历史长河中,不仅仅是一种客观物质的存在,更是一种文化的象征。在漫长的岁月中,酒已深入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无论是在他乡遇故知、金榜题名时,还是在寿与南山齐、洞房花烛夜的重要仪式中,白酒始终是不可或缺的文化元素,备受人们的喜爱。 宜宾自古就有“川酒甲天下,精华在宜宾”的美誉。从先秦时期的蒟酱到唐宋时期的“重碧酒”、“姚子雪曲”,从明清时代的“杂粮酒”再到今天的世界名酒“五粮液”,悠悠岁月已逾千载。“重碧拈春酒,轻红擘荔枝”,“杯色增玉,白云生谷,清而不薄,厚而不浊,甘而不哕,辛而不蛰”,这些美好的诗句是对五粮液前身“重碧酒”、“姚子雪曲”的赞誉,短短几字也高度浓缩了古人对美酒的钟爱。
五粮液从名不见经传的作坊小厂发展成为今天的“中国酒业大王”,不仅是酒都宜宾的一颗明珠,更是中国酿酒业的一朵奇葩。在改革发展历程中,五粮液在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同时也积累了丰富的文化遗产。这些文化遗产,是酒文化长廊里的粒粒珍珠,是企业发展的见证,也是中国酒文化的瑰宝。为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和白酒文化,正确认识白酒在人们生活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特面向社会征集与酒文化、五粮液文化相关的故事、诗词、散文、小说、摄影作品等。
主办单位
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
活动主题
壶中日月,天地精华
活动时间
2014年6月12日至2014年7月12日
征集要求
(一)征文要求
1、文章主题应反映博大精深的中国酒文化,挖掘大众心中的酒趣、酒与诗、酒与饮食、酒与传统、酒与民俗、酒与社会、酒之五粮液等。
2、文章内容应积极向上,能够展现中国酒文化及五粮液博大精深的文化底蕴和悠远流长的发展历程。
3、征文体裁不限,可以是故事、诗词、散文、小说等,作品字数不限。
4、征文投稿格式为word电子版。稿件发送至邮箱:wlyqxz@126.com。(二)摄影作品征集要求
1、摄影作品应反映中国酒文化或五粮液文化,也可以反映酒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点滴。
2、作品应具备纪实性和深刻性。纪实性指照片中的人、事、物必须是客观存在的、未经过后期加工的事实记录,能够给人以身临其境的真实感。深刻性指照片必须富含深刻的意义和内涵,要“画中有话”、寓情于景,具备比画面本身更为丰富的内涵。
3、征集作品拍摄时间、数量不限,必须保证原创且未曾公开发表、获奖;组照作品每组不得超过10幅,且在标题后注明序号;组照及有两幅以上的单幅参赛作品,需以文件夹形式报送,示例:张某13900000000。
4、参赛作品不得人为后期处理画框,并不得在作品上出现任何与本次大赛无关的商业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5、所有参赛作品仅限于裁剪、亮度和色彩调整,不允许凭空PS臆想内容以及任何改变原画面内容的更改,否则大赛组委会有权视为无效作品。
活动须知
(一)投稿要求
1、投稿需在邮件主题及作品左上角标注“壶中日月,天地精华”征文/摄影征集字样。文章结尾处标注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
2、摄影作品投稿分为数码照片、传统照片。
数码照片必须保留拍摄信息(EXIF),作品格式为jpg,图片处理成最长边为12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若作品获奖,须保证能够提供300dpi原始数据,不低于500万像素的拍摄原稿,否则视为无效作品;数码作品发送至邮箱:wlyqxz@126.com。
传统照片需扫描成数字文件,图片处理成最长边为12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作品发送至邮箱:wlyqxz@126.com。若作品获奖,请提供原始传统照片,照片以快件形式邮寄至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岷江西路150号五粮液集团公司办公室唐正收。邮编644007,联系电话:0831-3566907。
3、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保证属于原创,未曾正式公开发表过。一经发现剽窃他人作品,立即取消参赛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不良影响,由个人承担。
4、所有参赛作品需在指定时间内投送到指定邮箱,逾期将不再受理。(二)评选方式
本次活动将由主办方聘请省市著名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定。凡入选的征集作品,主办方会及时与作品持有者联系,以进一步商讨双方合作事宜。(三)主办方权利
主办单位对所有投送稿件拥有阅览、编辑、选择下载、上传的权利和拥有免费使用权,可用于出版、展览、陈列及其他宣传,不再另付稿酬。所有征集作品一律不退稿。(四)特别说明
作品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作者自负,与主办单位无关。(五)活动联系人
征文作品联系人:
曹雯文0831-3567745
摄影作品联系人:
唐 正0831-3566907
奖项设置
(一)本次大赛设置一等奖5名,奖金各3000元;二等奖10名,奖金各2500元;三等奖20名,奖金各2000元;优秀奖若干。(二)本次大赛根据实际参与情况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注意事项
(一)本次大赛评审结果,敬请关注五粮液集团公司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四川日报》、《宜宾日报》最新消息。(二)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6月12日
http://sichuandaily.scol.com.cn/2014/06/12/2014061272022390741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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