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们:
按照三年一创的要求,今年,景洪市第二批云南省文明城市届满,现将重新申报创建景洪市第三批云南省文明城市。为进一步营造景洪市创建云南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动员广大市民群众积极投身创建活动,形成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的强大合力,景洪市创建第三批云南省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创建办”)决定,面向全州社会各界征集景洪市创建第三批云南省文明城市20条宣传口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4年6月15日—6月30日
二、有关要求
(一)主题突出。参与者要站在全方位展示中国梦·景洪篇章,提升“雨林景洪·柔情傣乡”知名度和美誉度的高度,围绕创建第三批云南省文明城市主题,精心构思宣传口号,做到主题突出、内容醒目、言简意赅、温馨文明,琅琅上口,易于传颂,每条在15个汉字以内。
(二)报送方式。凡参加征集活动的宣传口号须分别送一份纸质版和电子文档材料到市“创建办”(市政府大楼4006办公室)。如出现相同的宣传口号,则以先报送的作为评选对象。选送的材料须写明姓名、单位、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
(三)奖励标准。为鼓励广大市民积极踊跃参加征集活动,市“创建办”将对评选入围20条的每一条宣传口号给予300元的奖励。
(四)公布方式。征集活动结束后,市“创建办”将在《西双版纳报·美丽景洪》专版及景洪市文明网站上公布获奖者名单及宣传口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2585789;2143868(传真)。
邮 箱:jhswmb2143868@163.com 景洪市创建第三批云南省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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