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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元 “彩虹路”标志全球征集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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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9 07:18: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背景:
2013年,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指导下,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民族节目中心、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中国青基会”)、中国少数民族对外交流协会、澳门美术协会共同发起“彩虹路——民族青少年艺术教育公益行”。此公益项目致力于汇聚内地、港澳台及海外艺术家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深入少数民族地区开展艺术创作活动,进行画展、义卖等,所筹善款在中国青基会设立专项基金,用于“希望工程快乐美术”、“希望工程快乐音乐”等项目及相关活动,定向资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青少年开展文化艺术教育。
为扩大影响力,汇聚爱心。“彩虹路”公益项目主办方将举办“彩虹路标志征集大赛”,向海内外专业设计师和非专业爱心人士征集。
“彩虹路”标志全球征集大赛参赛规则——
一、参赛人员资格
1、本次彩虹路标志征集大赛(以下简称“征集大赛”)面向全球的专业设计机构、专业设计人员和艺术院校的设计专业学生。
2、其他非专业设计机构和人员,不分年龄、性别、职业、国籍,均可参加本次设计大赛。
3、以下机构和(或)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本次征集大赛(包括自行参赛、作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成员参赛或者作为一个群体的组成部分参赛):
(1)彩虹路标志征集大赛组委会工作人员;
(2)彩虹路标志征集大赛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委员;
(3)以及其他可能与前述人员有实质性利益关系的设计机构和(或)个人。
4、征集大赛组委会有权审核参赛人的参赛资格。如发现参赛人不具备本规则规定的资质,或在参赛资格方面做出任何虚假陈述,举办方有权在本次征集大赛的任何阶段单方面取消该等参赛人的参赛资格。
二、参赛作品要求
1、每个参赛人仅可提交一份参赛作品。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参赛作品的参赛人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其提交的全部参赛作品将被视为不合格参赛作品,不予评审。举办方将根据评委会的评判最终确定候选作品,并最终确定“彩虹路”公益项目标志。
2、参赛作品的设计要求
(1)围绕“民族、青少年、艺术教育”三个关键词构思设计,符合公益项目特点。
(2)要求外形简洁、寓意深刻、构思精巧,视觉形象鲜明,具有识别性、独特性、创意性和可观性,易于推广,适用于网站、办公用品、指示系统、环境布置、印刷品等使用。
(3)参选作品应具有个性和独创性,避免与已经使用的同类标志在形式上雷同,严禁抄袭;对于由于抄袭他人作品而产生的著作权纠纷与法律责任,概由该参赛人自行负责。
(4)所有参赛人员提交作品同时,应向我方提交版权声明一份。确认其作品为本人自愿提交参赛,获奖作品的版权将归组委会所有,著作权归作者本人。
三、奖金
1、入围作品奖8名:奖金各2000元人民币;同时评选出“最佳创意奖”和“最佳童趣奖”各1名,奖金各2000元人民币。
2、最终获选的彩虹路标志参赛作品的参赛人一次性获得奖金人民币20000元。
四、其他
1、所有具体参赛要求及报名、投稿方式请于6月16日开始登陆民族广播网http://www.cnrmz.cn/了解大赛详细要求和赛制规则,同时下载相应报名表格。
2、参赛选手也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即时获得大赛动态信息:
(1)“彩虹路”腾讯官方微博:http://t.qq.com/RainbowRoad-2013
(2)微信:RainbowRoad-2013;
3、欢迎您通过以上三种途径随时关注官方信息发布,并参与活动讨论,投票评选您最喜爱的最佳标志。也可将我们的大赛信息转发给您热爱设计的小伙伴。
大赛组委会: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港澳台办公室、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民族节目中心、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澳门美术协会、澳门设计师协会
大赛执行方:北京盛世汇丰广告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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