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码头论坛_LOGO_广告语_名字_征文_歌曲_包装_景观_文创征集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88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取名征名] 500元 蒲城县城区征集地名公告

[复制链接]

4万

主题

4万

帖子

14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143617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7-16 11:29: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规范城市管理,提升我县城区地名文化品位,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本着人民城市人民建的理念,经县政府同意,现对城区的未命名的街、路、巷公开征询名称。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名要求
1.名称必须符合地名命名有关规定。命名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禁止使用国家领导人的名字作地名,不以外国人名或地名命名,避免使用生僻字或易产生歧义的字。
2.地名名称应尽可能体现城市功能定位,便于打造城市名片,能够反映宜丰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浓郁的地方民俗风情。
3.地名名称应尽量尊重历史、照顾习惯,通俗易懂、寓意深刻,好叫、好听、好记、好找。

4、县城内街、路、巷小区、公园广场名称不得重名,并避免同音。

5、按照东西为街、南北为路的原则起名。

6、扼要说明路街地名命名的理由。

二、征集方式

参与者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参与地名征集活动。

1、 信函邮寄:蒲城县长乐街民政局基政股

2、 电子邮件:249329215@qq.com

3、 联系电话:0913—7236589

4、 未命名的街、路、巷具体位置请登录渭南蒲城民政网查询(pucheng.mca.gov.cn)

5、 本次地名名称应注明提名者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征集活动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15日。
6、所有征集到的地名如有重复,提名者为最先送达者。征集到的地名将提交专家组论证和相关会议决定,一经采用,将给予提名者一定奖励(街、路奖励500元,巷道奖励300)。
三、法律关系
地名属知识产权范畴。评选确定的名称一经采用,该名称的产权与提名者再无任何关系,其产权归属县人民政府所有。

附注:(未命名街、路)

1、南环路与无名路丁字路口(公园天下路口)向南路段

2、南环路与人民路南段丁字路口向西路段

3、东环路与北环路向东路段(加气站向西)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MzMxMDczOQ==&mid=207518411&idx=2&sn=322e8caf1a955d03ce6ecc788ebf0d73&3rd=MzA3MDU4NTYzMw==&scene=6#rd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征集码头网http://www.zhengjimt.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征集发布|征集码头 ( 皖ICP备2021000921号-1 ) 

GMT+8, 2024-10-1 17:22 , Processed in 0.171141 second(s), 25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