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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防治艾滋·你我同行”网络征文征集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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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2 13:53: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方舟 于 2014-7-12 14:34 编辑

全国的网民朋友们:
  艾滋病是目前国际上一种人人谈之色变的危害性极大的传染病,近几年,其传染范围进一步扩大,呈现出低龄化的发展趋势,使得全世界的国家都面临挑战。为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和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减少对艾滋病患者的歧视,大力营造防治艾滋病的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形成全社会共同关爱艾滋病患者和积极参与艾滋病防治的局面,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于2014年6月下旬至10月下旬举办“防治艾滋·你我同行”网络征文活动,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文对象:全体网民
  二、征集时间:2014年6月26日-2014年10月
  三、作品要求:
  1.“防治艾滋,你我同行”——结合身边的人或事,从公众、艾滋病患者及家属、综合医院医务人员、社区卫生工作人员、艾滋病防治工作人员的视角反映艾滋病危害、艾滋病防治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对艾滋病防治的认识以及医务人员的无私奉献精神。要求体现具体环节、生动感人、故事性强、以小见大。
  2.文体不限,题目自拟。
  3.字数不限。
  4.参赛者自留底稿,来稿不予退还。
  5.参赛作品不得含有下列内容:①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②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③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④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⑤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⑥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⑦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等内容或者教唆犯罪的;⑧散布违背传统道德观念,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⑨侮辱或者诽镑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⑩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6.网络征文作品必须是近1年内创作的。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相关规定,参赛作品严禁剽窃、抄袭。
  8.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或单位)原创,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主办单位不承担包括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9.参赛个人或单位自参赛之日起,对参赛作品及资料所拥有的著作权、使用权全部无偿转让给主办方。主办方将保留合法行使发表、使用参赛作品及资料的权利,以及对参赛作品及资料的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主办方在使用参赛作品及资料时,应当标明创作人姓名和单位。
  四、评选方式和获奖公布
  优秀征文采取网友投票和专家评审相结合方式进行评选,网友最喜爱的作品采取网友投票方式评选,优秀组织奖由主办方根据各地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选。获奖作品及名单在四川新闻网公布。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
  二等奖2名
  三等奖3名
  优秀组织奖15名
  网友最喜爱的作品10篇
  所有奖项均颁发奖状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资奖励。颁奖时间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1.以个人名义参赛的,需注明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或学校)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参赛的,需注明单位全称、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和法人姓名。
  2.各参赛作品可采取邮寄、网络传输等方式进行(以当地邮戳或网络报送时间为准)。
  投稿邮箱:luozixi@newssc.org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28-85327597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软件园D区7栋16楼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
  邮编:610000
  大赛官方网址:www.newssc.com
  3.所有解释权归本次大赛主办方,若有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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