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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VI] 8000元 绵阳创建国家森林城市LOGO标志及主题歌征集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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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4 06:59: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绵阳创建国家森林城市LOGO标志 主题歌征集启事


  为进一步加大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市民参与的积极性,更好地弘扬森林、城市、生态、文化,倡导生态文明,绵阳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绵阳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LOGO标志、主题歌曲,并就有关事宜启事如下:
  一、征集单位
  本次征集活动的主办方为绵阳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自2015年9月5日开始,于2015年11月30日截止(以收稿日期为准)。
  三、投稿方式
  1. 建议用电子邮件形式投稿,收件邮箱:2963272250@qq.com。如用纸质形式投稿,请寄:绵阳市涪城区涪滨路北段三号绵阳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621000,联系人:周学莉,联系电话:0816-2864261 。信封正面请注明:绵阳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标志、主题歌曲征集。
  2. 应征者须在稿件中注明个人信息:姓名、地址、工作单位、电话、邮编等。(我们会做好您私人信息的保密工作 )
  四、要求
  标志、主题歌曲应充分体现“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打造生态宜居绵阳”的建设主题,突出绵阳科技城文化特色,彰显城市、森林、生态文明内涵。
  (一)标志
  1.标志设计要富有创意,简洁明快,形象生动,和谐美观,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可识别性。
  2.标志设计要易于制作,便于使用,可在各种场合、标牌和载体上使用,符合不同材质制作需要,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3.标志设计应包括彩色稿和黑白稿两种设计标准图稿,分别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纸张上。
  (二)主题歌
  1. 须词曲皆备。歌词采用中文创作,歌曲采用简谱记谱。版式为A4纸。有条件的请尽量附音频或视频,以利于评选。每位作者投稿不得超过3首。
  2. 歌词
  (1)要求紧扣主题,语言简练有力,具有较强的感召力和艺术表现力,易懂易记,雅俗共赏,易于谱曲。
  (2)作品自行命题。要求积极向上,展示绵阳科技城魅力,凝聚发展力量。
  3. 作曲
  (1)要求主题突出,旋律流畅、优美动听,特色浓郁,风格鲜明,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富有时代气息。
  (2)简约大气、朗朗上口,易于传唱、易于普及。歌曲时间长度一般不超过5分钟。
  (3)作曲形式以独唱、合唱方式。
  (三)其他要求
  1.应征者必须提交作品说明,作品说明应有助于评选时评委对作品的理解,主要阐述标识设计和歌曲创作的思路、理念和含义。应将设计说明打印于A4纸张上。
  2.所有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不得抄袭,因抄袭产生的后果由应征者自负。一旦发现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对已发放的奖金全额追回,其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3.应征的个人或机构可提交多件应征作品;多人创作作品,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署。
  4.稿件恕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五、作品评选及奖励
  参赛作品经绵阳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初选后,将组织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分别给予奖励,并颁发证书。LOGO标志:一等奖1名,奖金8000元;二等奖1名,每人奖金5000元;三等奖1名,每人奖金3000元。主题歌曲: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1名,每人奖金8000元;三等奖1名,每人奖金5000元。
  六、其他
  1. 本次征集的获奖作品,一切知识产权归属主办方,作者享有作品的永久署名权。主办方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增删修改和再创作;未获奖作品,作者可自行处理。
  2. 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投稿者均视为承认本征集启事的所有条款。
  3. 主办方对本次征集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绵阳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9月2日                                                     
http://www.myrb.net/html/2015/news/9/238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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