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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10000元 新疆喀什地区博物馆LOGO标志征集活动 [打印本页]

作者: 方舟    时间: 2016-1-8 08:13
标题: 10000元 新疆喀什地区博物馆LOGO标志征集活动
相关单位和个人:
    喀什地区博物馆是集历史、民俗为一体的地域性综合博物馆,目前馆址位于喀什市塔吾古孜路19号(新馆正在建设中),建筑面积2360平方米,展览主题为“丝路明珠”一楼为喀什民俗展厅,二楼为历史展厅。博物馆新馆建成后将具备文物保存、科普教育、文化传承、科学研究、旅游观光等多种功能,也将是喀什地区规模最大的一座综合性博物馆。也可登录喀什地区文物局网站(http://www.kswwj.com)了解喀什地区博物馆及相关信息。
  为了准确表达喀什地区博物馆的文化内涵,加强博物馆宣传和品牌建设,现诚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喀什地区博物馆标志(LOGO)创意设计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设计内容
本次标志设计的全称为“喀什地区博物馆”,标志设计的基本要素包括博物馆标志设计、标准字体(包括中文、英文字体、维语字体不做硬性要求)、标准色、标志和标准字的系列组合,标志设计需提供设计图的创意、内涵详细释义文字说明。喀什地区博物馆的标志将作为视觉标准化的统一象征,用于博物馆内外的机构办公场所、宣传刊物、媒体传播等方面的统一视觉形象。
二、设计要求
  1、标志设计应具有代表性、典型性,以简洁、明快、醒目、易记为原则。要充分考虑喀什地区博物馆的丰富内涵和独特的文化特点、适当体现地域特色;充分考虑该标志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的制作和应用,便于喀什地区博物馆视觉识别系统(VI)的深化设计和推广运用,能适用于现在的老馆和今后新馆的使用。
  2、标志设计应富有个性化,不产生歧义,寓意贴切,融“艺术性、实用性、文化性”为一体。
三、投稿要求
  1、应征者可提交多件方案,设计图案稿件要求均为A4绘图纸规格,其中彩色清样图案1份(标志尺寸不小于8毫米×8毫米),黑白清样图案1份,黑白坐标图案1份,以及标志与标准字体的各种组合。并请同时提交A4幅面JPG格式的电子文件,图片分辨率为300dpi,请作者保留高精度的矢量设计原图(矢量图仅限AI、INDD、CDR、PSD四种格式)。请在邮寄信封上注明“标志征集”字样,来稿一律不退。
  2、除设计图稿以外,须另附图案设计的详细文字说明、应征人身份资料及详细联系方式等。
  3、截止日期:即日起至2016年3月1日止,日期以收到邮件的邮戳为准,过期将不予参加作品评选。

四、评选方式及奖励办法
  1、喀什地区博物馆将邀请有关专家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在初选中选出3件入围作品,每件入围作品奖金为2000元。
  2.将在入围的3件作品中进行终选,最终选出1件中选作品,中选作品奖金为10000元,其中中选作品奖金含入围作品奖金。
  注:本次征集的标志评比结果及获奖者名单将在喀什地区文物局网站和“喀什文博”微信公众平台上公布,应征个人或团体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获奖者需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自行缴税。如果入围的3件作品经过多方讨论均不符合征集方要求,中选作品也可空缺。在入围的3件作品及中选作品中,我方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完善和组合等,将不再另行通知应征方。
五、参赛须知
  1、所设计的作品应为原创,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且未在国家商标局注册过,如有侵权,应征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2、所有入围及中选的作品,应征者必须提供以上设计作品的完整方案,包括标志及各种组合图形、标准字体、标准色等的矢量源文件。
  3、获奖作品的所有知识产权,除作品署名权归创作者所有外,其他所有权(如使用权、修改权、发布权等)均归喀什地区博物馆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喀什地区博物馆有权决定中选作品的使用场合、方式、时间等。届时,将不再支付给创作者除获奖奖金以外的任何费用。
  4、征集结果公布后,未采用的作品来稿一律不退,喀什地区博物馆可自行处理,将不再另行通知应征方。
  5、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喀什地区博物馆。
  6.凡参加此征集活动的应征者均视为同意以上所有声明。
六、联系方式
地址:新疆喀什市塔吾古孜路19号喀什地区博物馆
  邮编:844000
联系人:葛晓、叶宝平 
联系电话:0998-2652629 13399980715 18999094946
邮箱:115145597@qq.com
http://mp.weixin.qq.com/s?__biz= ... Mw==&scene=6#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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