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社会组织公益创业园(区志愿者服务中心)标识LOGO征集公告 镇海区社会组织公益创业园(区志愿者服务中心)是由区民政局、区文明办共同设立的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公益创业园秉承“培育扶持公益组织,助力社会创新发展”理念,引入“政府引导、专业运作、部门联动、社会协同”的运营模式,是一个集创业孵化、创新展示、能力建设、指导服务、项目支持、资源对接、公益实践等功能于一体的社会组织综合性服务园区和社会公益创新基地。
为凝聚和宣扬全社会关心和支持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共同理念,树立公益创业园品牌,更好地推动园区各项工作的开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区社会组织公益创业园(区志愿者服务中心)标识LOGO。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4年8月14日。
二、设计要求
1.设计作品应体现镇海区社会组织公益创业园(区志愿者服务中心)的组织理念、主要功能及发展特色。
2.设计作品应以图形为主,并应充分考虑LOGO在各种应用环境中的使用效果(网络推广、建筑物外立面、接待处背景和名片、档案袋等印刷制作使用),要构思明确、结构清晰、色彩和谐,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和整体美感,易于识别与传播。
3.设计作品的效果图应为彩色电子版或手绘版,注明尺寸标准及色彩应用色值标准,彩色电子版图案要不低于600?00像素,并存储为JPG格式。
4.设计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其他著名标识LOGO,不得含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应让人产生歧义。
5.设计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作品需附有创作思路和设计说明,解释LOGO创作理念及内涵。如发现抄袭行为,镇海区社会组织促进会将立即取消该作品,并保留相关法律权力。
三、投稿方式
1.作品设计人或团队需提交三项材料:一是设计作品图稿,即作品的整体效果图,彩色电子版要同时提交JPG格式图稿;二是设计说明书,即设计和创意的详细文字说明。三是作者基本情况,即个人基本情况(包括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邮箱)或单位基本情况(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系人信息)。
2.设计作品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或作者亲自提交,电子邮件(请将上述三项材料压缩打包)标题和邮寄信封背面请注明“社会组织LOGO征集”字样。
作品征集邮寄地址:宁波市镇海区沿江东路618号镇海区社会组织促进会(315200)。
联系人:徐佳欣,联系电话:0574-86298840。
3. 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应征者者自留底稿。
四、作品评选
征集截止后,将组织我区社会组织工作领域相关人士、专家,对作品进行评审。奖项设置包括录用奖1名,奖金1500元,优秀奖4名,奖金各300元。
五、其他说明
1.作品设计人或团队保证本次设计作品未公开发表过,没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如因上述行为而产生的相关法律纠纷及连带责任由作品设计本人或团队(即作品提交人或提交团队)自行承担,镇海区社会组织促进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2.入选及入围作品全部知识产权归镇海区社会组织促进会所有,镇海区社会组织促进会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使用场合、使用方式等,设计人或团队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该作品。
3.本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镇海区社会组织促进会所有。
镇海区社会组织促进会
镇海区志愿者协会
201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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