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新校区(一期)启用在即,为了更好地体现学院文化校园的建设理念和特色,进一步增强新校区校园环境的人文底蕴和育人功能,使新校区校园内各建筑物、道路有统一、规范的名称,同时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关注、参与新校区文化建设,经研究决定,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征集楼名、路名的活动。 一、命名对象 (一)楼宇名 包括新校区的行政楼、教学楼、实训楼、活动中心、宿舍楼、图书馆、体育馆、食堂等主要楼宇及楼宇中的庭院,各大小广场等建筑物的命名。 (二)道路名 包括新校区内行政区、教学区和生活区主要道路、桥梁的命名。 二、命名原则 (一)合法原则 命名内容积极健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命名方案须为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名誉权。 (二)传播原则 命名寓意应内蕴丰厚、言简意赅,便于识别和传播,一般不宜超过四个字。 (三)传承原则 命名应反映学校办学特色、办学理念,既要努力融入学校的历史底蕴和文化传统,又要努力反映学校面向未来的精神风貌和远大追求。 (四)匹配原则 命名应充分考虑新校区校园布局、功能安排,反映新校区校园环境的整体设计思路,充分兼顾命名物本身特点与周边环境的协调一致。 三、征集要求 所有应征的命名,均应附上简短的说明文字(限100字以内),引自经典的,须注明出处。 四、组织方式 (一)集体组织 各分院(部)、处室组织教职员工围绕命名工作进行深入的讨论,集思广益,广泛开展征集活动,提交征集方案。 (二)班级投稿 各班级通过开展相关主题活动,经过充分酝酿,形成征集方案,以班级名义投稿。 (三)个人投稿 个人投稿采取自愿原则,经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收集,并附详细的联系地址和真实姓名。 五、征集时间及投稿途径 本次征集命名活动时间从即日起至2016年3月20日止,纸质形式应征表于3月20日前送交学院办公室,电子文档应征表于3月20日前发至学院OA邮箱ny.yz@163.com。 六、评选程序及奖励办法 1.学院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审组,对所有征集方案进行初步评选。如选中稿件出现雷同的,以学院办公室最先登记的为准。 2.由评审组对所有的征集稿件进行初步评选,按每个命名物2-5个预选方案,提出推荐名单。 3.推荐名单通过校园网、校园新媒体平台进行公示,通过讨论会、座谈会、民意投票、网上投票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师生员工意见,形成综合方案。 4.综合方案提交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审议,并做出最后决定。 5.凡入围作品,学校均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颁发证书。 七、知识产权 1.应征作品一经采用,作品的著作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归学校所有。 2.作品概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应征作品如涉及抄袭或其它侵权行为,由应征作品提供者承担一切责任。 3.本征集启事的解释权归学院办公室。 欢迎广大师生员工、校友积极参与征名活动。 下面是我们的主干道——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MDE0MzMyMA==&mid=402660722&idx=1&sn=7b9af1469f2a8f138344f0499cb062ae&3rd=MzA3MDU4NTYzMw==&scene=6#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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