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mencius.gov.cn/news01/02/2016-03-18/48204.html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邾鲁故土山川秀灵,凝光聚华,一钟而孔夫子,再钟而孟夫子。山山水水不仅滋养了邹人的生命,也塑造着邹人的性格、思想和精神,孕育出浩浩儒学、淳淳民风。峄山与尼山相揖,洙水与泗水并流,都成为中国文化史图上的坐标。为了记录邹城山水之盛,呈现邹城乡土之美,彰显邹城民风之醇,更为了探寻邹城历史与文化的本源,保存邹城历史与文化的根脉,市政协决定举办《邹城山水摄影、山水故事传说暨非遗影像征集》大赛。 一、组织领导 本次大赛由市政协主办,由市文广新局、市广播电视台、市摄影家协会、市作家协会承办,由市旅游局、各镇街政协联络办公室协办。 大赛下设山水摄影、山水故事传说、非遗影像三个分组委会。 二、征集作品题材 本次大赛征集的作品分为山水摄影、山水故事传说、非遗影像三类。其作品题材分别要求如下: 1、山水摄影类。邹城境内山峰、河流、水库、湿地的全景及局部照片,包括山峰全貌;山脉、河流的局部景观,如历史建筑物、碑刻、森林、泉水、奇石、溪水、特色物产等。拍摄地请参考大赛组委会提供的邹城山水名录。 2、山水故事传说类。与邹城境内山水有关的民间故事、民间传说、历史故事等,可以在采风的基础上进行创作,要求富有民间文学趣味,语言通俗活泼,有地方特色。 3、非遗影像类。以邹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为题材的照片或录像,包括与民间传说有关的景观、建筑物等;与民风民俗有关的物品、现场等;与民间曲艺有关的乐器、乐器的制作材料及过程、乐器演奏的现场、乐谱等;与民间戏剧、民间舞蹈有关的乐器、行头、脸谱、装饰、角色、表演场所、表演现场等;与民间技艺有关的材料、制作过程、作品等。拍摄对象请参照大赛组委会提供的邹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 三、作品的技术要求 山水摄影类作品要求:1、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黑白、彩色、单片、组片(5-17张)均可;2、作品必须取材于邹城市境内;3、作品遵守实景实拍纪实原则;4、参赛稿件为电子稿件形式(RAW或JPEG文件格式,建议采用RAW),须不小于5M;3、作品应标明:作品标题、拍摄说明(注明拍摄时间、拍摄地点),可放在每件作品文件夹下方属名位置,必须确保每一件(幅)作品都有上述要求内容。 非遗影像类中摄影作品要求同山水摄影类。 非遗影像类中视频作品要求:1、长度:5-8分钟。2、解说词:配有普通话解说词,无需配字幕。解说词不宜太多,可保留一些静默画面,表演段落内容出现时不要出现画外音;3、录像片制作:摄制、编辑要保证质量,尽量避免过多使用变焦、距离过近或过远,摄制、剪辑技术过差,音量饱和等。4、视频格式:高清H264、MPEG-4、MPEG-4、TS或WMV视频格式,幅面1280*720或1920*1080,视频码流为 10-15 Mbit/s,帧速率为25帧/秒。 山水故事传说类作品要求:1、字数不限。2、主题鲜明、语言生动活泼,有乡土气息。3、着重挖掘山水之间蕴藏的故事传说、逸闻趣事。兼及对自然风物的描写。 四、参赛程序 1、参赛者确定自己要参加的项目,到相应分组委会处报名。 2、分组委会给参赛者分配任务,发放相关的证件。 3、启动仪式后至活动结束期间的拍摄活动由各分组委会安排。 4、参赛者在提交投稿作品时,需包含组委会分配给自己的任务作品。 五、参赛者权益 1、参赛者凭组委会发放的参赛证,在活动时间内可免费进入邹城市内各景区进行摄影活动。该证不得转借、涂改。遗失请立即向组委会报告并申请补办。 2、本次大赛山水摄影、山水故事传说、非遗影像征集各设一等奖1个,奖金2000元;二等奖3个,奖金1000元;三等奖5个,奖金500元。其中,山水摄影类还设立若干优秀奖。照片评奖后,举办颁奖活动,并举行作品展览。 3、所有投稿作品,活动主办方有权用于出版物、活动宣传、展览、社会公益等。其中的获奖作品,作者拥有署名权,主办方不再另付稿酬。 4、本次大赛不收报名费。 5、创作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意外事件,活动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投稿须知 1、参赛者提交作品的同时,要提交以下要素:作品类别(山水摄影类、山水故事传说类、非遗影像类)、作品题目、作品简介、姓名、手机号码、通讯地址、邮编等信息。 2、参赛作品必须为投稿者本人原创作品,并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如果作品所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引起的法律纠纷,由投稿者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投稿地址 1、山水摄影类作品投稿地址: 联系电话:13605471306 联系人:韩军 2、山水故事传说类作品投稿地址: 联系电话:13853776957 联系人:孙继泉 3、非遗影像类作品投稿地址: 联系电话:15853775715 联系人:王崇印 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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