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主办,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和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承办的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将于2017年8月在呼伦贝尔市举行。为充分展现我区民族文化体育事业大发展大繁荣的良好局面,更好地宣传这一民族传统体育盛会,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徽、会歌、吉祥物、宣传画。公告如下: 一、应征作品要求 会徽、会歌、吉祥物的设计,要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进行,体现“更快、更高、更强”的体育精神。 (一)会徽 1、作品要求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时代特征和民族传统体育韵味,体现呼伦贝尔丰绕的原生态自然资源和独特的地理位置。 2、作品要突出创意、色彩明快、富有时代感,要具有高水平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设计图案要简洁大方,耐人寻味,适合平面宣传、视觉传播等各种用途。 3、作品采用彩色图形设计,具有一定的构图创意及构成规则,图案清晰流畅,色彩简明大方,寓意贴切,给人以深刻印象。 4、作品应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设计纸张规格为正度8开或16开。另需附电子文件光盘,文件可为JPG及TIFF文件,清晰度大于300dpi。 (二)会歌 1、会歌由歌词和曲谱两部分组成,蒙汉文均可,可单项应征。 2、主题鲜明、健康向上,曲调优美、易于传唱,能够体现蒙古民族体育盛会的欢乐、激情特色应,展现呼伦贝尔地区少数民族文化特色。 3、具有时代特征和超高水平的艺术表现力、感染力。 4、应征作品需提供音频资料一份(CD、DVD等形式均可选择),歌谱2份(需打印稿),曲谱应以五线谱形式提供。 (三)吉祥物 1、吉祥物的设计理念应能够充分反映呼伦贝尔原生态、多元化、北方诸多游牧民族文化内涵。 2、应征作品应新颖独特、色彩明快、清新亮丽,显现活泼可爱、热情亲切、吉祥欢乐的艺术魅力。 3、名称须亲切生动,便于记忆、传播。 4、设计形式须为立体彩色设计。应征作品所用材料必须得当,工艺简洁,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易于制作、携带、保存,方便印刷和制成模型、礼品等立体化展示品,并便于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配套运用。 5、吉祥物的绘制形象设计应包括彩色版和黑白版两种设计图稿(正面、侧面 、背面),吉祥物的绘制形象可以由单幅图稿表现,也可以由不同情境、姿态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文件提交方式为jpg格式及TIFF文件,清晰度大于300dpi。 (四)宣传画 1、宣传画为每套10幅(可设计不同风格的两套),单幅规格为1500px×2250px,竖式构图。 2、每幅征集作品主标题必须采用蒙、汉两种文字,同时要具备会徽、吉祥物、主题口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基本设计元素,使其成为宣传画的有机组成部分(会徽、吉祥物位置可留出或自行创作)。 3、每套作品中应有一幅以会徽为主画面,一幅以吉祥物为主画面。 4.色彩明快、内涵深刻、感染力强。 5.体现奋力拼搏的体育精神和呼伦贝尔人民勤劳、朴实、热情、好客的精神风貌。 二、评选及奖励 (一)评选方式。“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专家评审委员会在认真审阅参选方案、充分讨论比较的基础上,对每件应征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终评结果报“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组委会审定,并公布结果。 (二)奖励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会徽、会歌、吉祥物、宣传画等征集活动,分别设发下奖项: 1、一等奖1名,颁发证书及奖金人民币30000元。 2、二等奖2名,颁发证书及奖金人民币5000元。 3、三等奖3名,颁发证书及奖金人民币2000元。 4、纪念奖若干名,奖励价值人民币500元纪念品。 三、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2、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且应明显区别于历届奥运会、少数民族运动会和重大国内外、区内外赛事活动的会徽、会歌、吉祥物,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其他任何国家、地区的徽标相同或者近似。 3、应征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4、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威胁国家间睦邻友好关系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5、被评审确定为“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会徽、会歌、吉祥物的获奖作品除作品署名权归创作者所有外,其他知识产权归“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所有,未经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领导小组有权决定入围作品的使用场合、方式及时间。届时,除获奖励和荣誉外,不再支付给创作者其它费用。 6、对本征集规则及其附件产生的任何疑义,“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保留最终解释权。 7、征集截止时间:2016年7月10日。 四、应征作品提交方式 1、应征人须提供本人信息(包括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和作品创作理念的描述各一份。 2、应征者须签署《著作权确认书》(请到呼伦贝尔政务门户网站(http://www.hlbe.gov.cn/) 下载表格),随应征作品同时提交。 3、应征人个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应征人须提交加盖公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团体中每人均签署了签名与身份证号码的证明文件一份。 4、应征作品一式二份,须用黑色底版装饰。 5、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6、应征单位或个人可选择会徽、会歌、吉祥物中任何一项或几项参与本次征集活动。 7、应征者可以通过邮寄、直接递交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提交。邮寄时请在信封上注明“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会徽、会歌、吉祥物作品征集”。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新区行政中心D509室(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 联系电话:(办公)0470—8217635,(手机)13948092577 联系人:凌育苗 电子邮箱:qqmzydh@163.com 通联: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新区行政中心D509室 邮政编码:021008 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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