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酒业协会为严格遵守《仁怀大曲酱香酒技术标准体系》,规范我市大曲酱香型白酒生产、流通、销售秩序,防止各类不法酒商以次充好、以假乱真、蒙骗消费者和各种扰乱市场的行为,净化大曲酱香型白酒市场,让广大消费者喝上满意、放心的仁怀酱香酒,仁怀市酒业协会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仁怀大曲酱香酒标准产品”标识(logo)。征集时间自即日起至2016年10月9日(以邮戳或电子邮箱接收时间为准),请注明“标识征集”字样。
应征作品一经录用,将正式通知作者,并明确“仁怀大曲酱香酒标准产品”标识(logo)的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署名、复制、发行、展览、放映、网络转播等所有著作权均归仁怀市酒业协会所有,未经授权,任何单位、企业和个人不得使用。未经采用的应征作品恕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此次征集活动评审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1、由征集办公室对照征集公告要求,对应征作品进行初选;2、成立由仁怀市政府领导、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酒行业专家学者和酒类企业代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初选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11件入围作品;3、通过有关媒体公布评选结果,听取有关方面和社会意见;4、最终中选作品由评审委员会结合反馈意见进行终审,确定作品名次(应征作品一等奖为中选作品,如入围作品中无满意者,中选作品可保留空项)。
此次征集活动设一等奖1名,奖金3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10000元;三等奖3名,仁怀市酱香酒10箱(500mlx6瓶);入围奖5名,仁怀市酱香酒2箱(500ml×6瓶)。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
来稿一般用A4纸尺寸制作,手工绘制、电脑制作、电子图片不限,须填充颜色,并注明标准色和图案比例,应征作品须附300字左右的设计理念和创意说明文字。应征者(无论个人或单位)须以真实姓名认真填写《仁怀大曲酱香酒标准产品标识(logo)设计征集表》。设计稿必须是原创作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未在国家商标局注册过,未侵犯他人著作权;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由来稿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设计要求
1、此标识(logo)适用于仁怀市内(不含茅台集团)严格按照《仁怀大曲酱香酒技术标准体系》生产上市的各类酱香型白酒。 2、标识(logo)要与“仁怀大曲酱香酒标准产品”字样组合设计,字体可配合变化。标识设计应突出主题,构思新颖,内涵丰富,富有艺术感染力和鲜明的辨识度。 3、此标识(logo)必须适合酱香型白酒商标内外包装、印刷品、音像制品等长期固定使用,并能满足各种载体的制作需求。 作品寄送地址:仁怀市醉美大道国酒城售楼部四楼,仁怀市酒业协会,邮编:564500,电子邮件:2084387361@qq.com。投稿截止日期:2016年10月9日(以邮戳或电子邮箱接收时间为准),请注明“标识征集”字样。 本次活动具体信息可在仁怀市人民政府信息网和仁怀市酒业协会网站查询,仁怀市酒业协会联系电话0851-28772016,联系人:陈 林 王 连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仁怀市酒业协会所有。 附件:仁怀市情等相关资料
仁怀市酒业协会 2016年9月9日
仁怀大曲酱香酒标准产品标识设计征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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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呈交作品: (签字或盖章) http://www.rh.gov.cn/doc/2016/09/19/38312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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