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6-9-12 08:33 编辑
和硕县第一届旅游商品大赛 本次旅游商品大赛,以惠民生为准则,以市场为导向,以精品为目标,挖掘开发一批有高品味、高科技含量、独具地方特色、市场前景广阔的旅游商品,积极培育和硕旅游商品市场,进一步完善旅游商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宣传等一条龙服务体系,不断壮大和硕旅游商品的产销队伍,树立和硕旅游的品牌意识,做大做强和硕旅游业。 一、参赛时间及地点 参赛参展时间:2016年9月26-27日 参展地点:大美南疆第一站游客中心(乌什塔拉乡) 实物类作品不参加初评、终评阶段的评选,参展前由大赛评选委员会进行遴选,然后在参展中直接参加各类奖项的角逐。创意设计类作品,需严格遵守报名及作品提交时间,通过初评、终评层层把关。 具体时间如下: 1.报名及作品提交时间:2016年9月10日-20日 2.初评时间:2016年9月 20日-23日 3.布展及展出时间:2016年 9月23日-25日 4.终评时间:2016年 9 月26日-27日 二、评选方式 为保证大赛评选活动的权威性,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委会将邀请州、县有关专家、权威人士担任评委,严格按照评比标准进行评选,评选过程及结果由公证处监督、公正。 三、评选标准 (一)历史传承性:主题突出,有旅游纪念意义。具有鲜明的和硕旅游特色及民族、民俗、历史人文内涵、底蕴。 (二)时代创新性:创意新颖、独特,融时尚、情感、消费于一体。传统工艺推陈出新,与高新技术有机结合。 (三)市场发展性:具备批量生产的可实施性,并具备有延展开发的市场空间,能适用现有加工手段。手工艺品价位适中,符合多数游客的购买力。 (四)艺术鉴赏性:富有艺术品位,形式独特,制作精湛,用材环保合理,具有一定的收藏、馈赠价值。 (五)便携实用性: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有生活情趣,寓用于乐,包装、色彩应用合理、美观,易于携带。 四、参赛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要突出体现地域性、实用性、时尚性、纪念性、市场性、环保性等特点。 (二)参赛作品要创意新颖,充分利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 (三)参赛作品要以市场为导向,符合游客生活消费需求,适合市场宣传推广。 (四)实物类参赛作品重量一般不超过10公斤,外包装尺寸一般不超过50cm×50cm×50cm,需提供两张不同角度的照片。 (五)实物类参赛作品填写大赛报名表一份(报名表附后)。按照要求填写设计及创意构思,要求文字精练、要点清晰,300字以内,用A4纸和三号楷体字打印。 (六)参赛者应保证提交的作品无知识产权争议并签订保证书。凡发现参赛作品有知识产权争议的,大赛评审委员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七)所有提交的参赛作品照片、电子文件与打印稿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八)参赛者在参赛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五、奖项设置 为保证大赛评选活动的权威性和公允性,主办方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大赛评选委员会组织专家、学者、权威人士及游客、大众代表进行评审。奖项设置以鼓励本地特色、创新时尚、物美价廉、便携实用为主。奖项种类设置如下:一等奖奖金3000元;二等奖,奖金2000元;三等奖,奖金1000元;优秀组织奖,颁发获奖证书。 报送地址:和硕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文综股 联系人:马金玲 联系电话:0996-5624370 18083985209
和硕县第一届旅游商品大赛作品申报表 参赛作品名称 |
| 参赛单位/个人名称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 |
| 电子邮箱 |
| 作品尺寸 |
| 作品材质 |
| 作品性质 |
| 作品简介(作品主题构思说明、设计特点、价格及市场前景预测)
| 参赛须知: 1.所有参赛作品的设计版权及相关知识产权属主办者所有,所有人享有继续深化设计、修改、宣传、展示、出版、生产、销售等相关权益。 2.创意设计者必须是创意设计作品的原创人,参赛者必须保证所提交的创意作品为首次发表,并且不会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及给征集主办方造成的损失均由提交作品的参赛人承担。 3.对获奖作品,原创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知识产权,不得进行宣传、展示、出版、生产、销售等。 4.对参赛实物作品,根据创意设计者要求予以退还。 5.活动主办方拥有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 签名(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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