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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VI] 2000元 关于开展上海公益护照标志征集公告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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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9 08:10: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贯彻落实《慈善法》,弘扬公益精神,展示上海城市形象,现面向社会征集上海公益护照标志。
一、设计要求
1、展现“人人公益,处处可为”的上海城市公益风貌,融入创新理念和对公益事业的理解和想法;
2、作品可以为单件,也可以为一个系列,可采用手绘、Photoshop编辑、摄影等途径设计;
3、设计图案有整体美感,具有较高的艺术性和创新性;
4、设计作品应具有一定的生产可行性;
5、必须是原创产品,无仿冒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6、曾经参加过其他设计竞赛或为第三方服务设计的产品方案不得参赛。
二、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0月12日止。
五、评审方式:
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团,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
三、奖项设置
1、采用作品奖1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
2、设参与奖10名,各奖励精美纪念品一份。
四、报送方式
凡应征作品,采用电子邮件报送,邮件应命名为“标志+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投稿邮箱:
3377630079@qq.com
shgycjzx@163.com
五、评审方式:
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团,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
六、注意事项:
1、提交设计作品均未公开发表过。所有设计者必须是设计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具有设计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上海市公益服务促进中心(筹)无关。
2、设计作品一经采用,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归上海市公益服务促进中心(筹),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未经上海市公益服务促进中心(筹)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发表或使用。
3、征集结果公布后,未采用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理。
4、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上海市公益服务促进中心(筹)。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社会工作者协会
  上海市公益服务促进中心(筹)
  2016年9月30日
http://mp.weixin.qq.com/s?src=3×tamp=1475971785&ver=1&signature=FJjtqN8PMuTXRP-WERfTq8JuC0pIqz7htaL14DBRN5pj5v7954BEQkmX6jL7V5-2sMVeUP-Q50TuH3R4ItjlRagnbZpAGDiC6qBOpVG2mYe37-yWGjAbQhtTgJ*LEgfLnyzvQNfPai1uhTUTtnWJWd3R2E5s4rmKw1IIXHJN2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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