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响盐津”优秀歌曲及县歌征集活动
一、征集时间。
1.征集阶段。2016年10月1日至11月20日。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集体和个人均可。
2.评选阶段。2016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组织专家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作品进行评选,选出优秀歌曲10首和县歌1首。
3.宣传推广。2017年1月至2017年6月。将评选出的优秀歌曲和县歌汇编成集,通过多形式多途径进行传唱推广。
二、作品要求。
1.歌词要求。所征集创作的歌词要求主题鲜明,贴近县情,词句生动,简约大气、朗朗上口,能充分反映盐津的历史文化、风光风情、地域特色、发展成就等特点。
2.作曲要求。曲谱要求主题突出、旋律流畅、优美动听,易于传唱、易于普及,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3.作者要求。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或其他权利。因抄袭产生的后果由作者自负。
三、奖项设置。
1.优秀歌曲奖。评选出优秀歌曲(含词、曲)10首。每首歌曲奖金2000元,并颁发证书。
2.县歌奖。评选出县歌(含词、曲)1首。奖金10000元,并颁发证书。
说明:获奖作品以首为单位计奖。多人作词、谱曲的同一首歌词、歌曲不重复奖励。
四、投稿要求。
1.应征稿件一律采用A4纸打印一式3份。并须注明作者单位、姓名、通讯地址及电话号码。曲谱作品要提供录音作品。
2.来稿(含录音作品)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最终入选歌曲由主办方拥有无偿使用权。
3.应征歌曲由推荐人或作者撰写100字以内的介绍。
4.征集时间截止于2016年11月20日。
五、投稿方式:快递邮寄和电子邮寄均可。
单位名称:盐津县文化体育播电视和旅游局(信封上注明“歌曲征集”字样)。
地址:盐津县黄葛槽新区文远路
邮编:657500
收件人:赵宏
联系电话:0870-6632106 13887105527
电子邮箱:[url=]624250541@qq.com[/url]
责任编辑:刘 芳 联系电话:3035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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