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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口号] 征集象山城市对外形象宣传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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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6 19:03: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7-2-16 19:13 编辑

为进一步做好城市形象宣传,充分彰显象山魅力,弘扬象山精神,提升象山对外影响力,现面向全国征集城市形象宣传标语,相关事宜如下:


一、作品要求
1.作品应突出象山县城市的主题和定位,能充分体现象山县城市发展理念和文化特征,特色鲜明,感染力强。
2.作品应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号召力、感染力、吸引力、亲和力及较强的对外宣传效果,使不同地域和文化背景的人都能接受并认知。
3.作品文字精炼,琅琅上口,易于记忆、传播,主题词控制在16个字以内,并附有创意内涵的文字解读(200字以内)。
4.适合在各种媒体传播,包括报纸、电台、电视、网络、户外广告、手机等。

二、征集对象
面向全国,单位或个人均可参加。

三、投稿方式
作品以电子稿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2315856561@qq.com
联系人:郑佳莹。
联系电话:0574-65655908。

四、征稿截止日期
自公布之日起至2017年3月15日止。

五、评审及奖励办法
本次征集活动将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由主办方组织评委会对征集到的象山县形象主题宣传标语稿件进行认真筛选和论证。本次活动设入选奖1名,奖金6000元;入围奖10名,奖金1000元。

六、其他事项
1.来稿请注明投稿人的姓名、通信地址、联系方式(电话或手机号码);
2.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为原创作品,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
3.参与者请自留底稿,本次征集活动概不退稿;
4.获奖作品的著作权、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征集方所有,投稿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发表、使用。
5.主办方对本启事拥有最终解释权。
中共象山县委宣传部
2017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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