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经济开发区区徽征集公告自2016年10月24日发布以来,截至2016年11月30日,共收到自然人和广告公司等法人投递的作品共计100多件。经由我委组织专家、干部职工筛选,选出37份优秀作品,并对入围作品进行公示和评选,具体如下:
一、公示
在江山信息网(http://www.21js.com/)进行公示三天(即2017年3月22日—24日)。若对入选作品发现抄袭或与其他设计作品出现雷同的持不同意见的,请将意见以及能说明抄袭或雷同的材料发至邮箱:jskfq2016@163.com。 入围作品 二、终评
我委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入围作品进行评选,确定最终获奖方案。
三、其他说明
1、所有投稿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评资格。所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与征集单位无关。
2、江山经济开发区对获奖作品拥有所有权、完全使用权、注册权、版权,主办单位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作者拥有著作权。
3、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江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有。 江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3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