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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豆网”关于禁止恶意刷票行为的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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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5 18:53: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7-7-25 18:57 编辑

“媒豆网”关于禁止恶意刷票行为的郑重声明!
媒豆网郑重声明:
      广告语征集活动开展到现在得到了广大粉丝的关注和支持, 绿色的公平活动氛围是至关重要的,也是许多粉丝一直所期望的,我们后台工作人员也正在为此而不断努力。
       我们的目的,是为了集思广益,借助大家的智慧找到一个合适的广告语。
     在此告诫各位活动参与者,活动所有的详情有专业后台全程监控,发现任何刷票行为都绝不手软,监控后台将会自动检测并做出封号处理,立刻取消其参赛资格!!!希望大家不要怀着侥幸的心理去尝试一些不适当的行为!遵守活动规则切勿恶意刷票!这样会严重影响了活动的公平,破坏了和谐的活动氛围。

       我们不希望通过封停账号的方法来处理参与者的不正当行为,但为了活动的公平,为了每一位参与且相信我们的粉丝,如有存在刷票行为,监控后台将不得不采取此方法。
     我们在此郑重保证, 我们将继续秉持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把活动进行下去,还大家一个公平和谐的环境!希望各位参与者继续支持我们!此活动若给大家带来不便之处,我们在此向大家致歉并请多多谅解包涵,谢谢!媒豆网保留对本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媒豆网
2017/7/25

知识普及:

刷票的法律分析

1、违反诚实守信原则
尽管我国法律尚没有对刷票行为作出明确规定,但并不是无法可依。立法不可能针对每一个特定事件制定相对应的法条,但我国《民法通则》确定了诚实信用原则,这个法律原则当然可以推而广之。
表面上看,刷票的买卖双方形成的是一种合同关系,但事实上买卖双方为了一己私利去非法干涉评选活动的投票结果,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规则,破坏了评选的公平竞赛环境,也侵害了其他选手、观众的正当权益,损害了基本的诚实信用和社会互信,人为地扭曲正常的社会评价体系,刷票行为当然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原则。主办方一旦发现上述行为,完全有权撤消比赛结果、甚至要求勒令道歉。

2、刷票行为可能涉及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
我国《信息网络传播保护条例》第四条规定:“为了保护信息网络传播权,权利人可以采取技术措施。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不得故意制造、进口或者向公众提供主要用于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的装置或者部件,不得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避开的除外。”
第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主要用于避开、破坏技术措施的装置或者部件;情节严重的,可以没收主要用于提供网络服务的计算机等设备;非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可处非法经营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非法经营额或者非法经营额5万元以下的,根据情节轻重,可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故意制造、进口或者向他人提供主要用于避开、破坏技术措施的装置或者部件,或者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的。”
因此,如果刷票公司制作或向他人提供非法软件或技术支持以避开或破坏平台公司的技术措施,达成相应程度,将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3、网络投票公司涉嫌非法经营
现实中,所谓的刷票公司基本都没有没有营业执照,属于非法经营。《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规定:“下列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因此,工商部门有权按照非法经营依法进行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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