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孔孟之乡、运河之都、礼仪之邦,历史文化悠久,是东方文明、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具有底蕴深厚的人文景观,彰显着浓郁的东方文化特色。为持续深入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彰显济宁城市特色,科学绘制城市符号,塑造城市形象,凝聚济宁市民的归属感和认同感,现面向社会各界有奖征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LOGO及主题词。具体征集事宜如下。
一、征集简介
本次征集活动由市创城办主办,济宁广播电视报承办。
二、征集内容
济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形象标识(包括标准图形、标准字体、标准色彩及标准组合);济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词。
三、征集范围
面向全市各级各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征集创城主题LOGO及主题词,凡具备相关专业能力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参加。
四、征集作品要求
(一)LOGO作品征集要求
1.作品应充分体现济宁历史文化内涵和地域特色元素。
2.作品要突出济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主题,展示济宁市的创城精神。创意独特,寓意深刻,构图简洁,色彩明快,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感染力。
3.需附设计理念或创意说明。
4.作品要易于制作,便于使用,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5.作品的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TIF或JPG格式; A4纸打印,图片不小于纸幅三分之二。作品中选后应提供矢量图(AI、Png、PSD或CDR文件)。
(二)主题词征集要求
1.主题词应充分体现济宁历史文化内涵和地域特色元素,既要根植于城市的历史,又要体现城市的现实,更能引领城市的未来,要与城市的客观环境相符合、与城市的外部形象相协调、与城市的发展要求相适应。
2.主题词要突出济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主题,展示济宁市的创城精神。表述语要立意准确、简洁明了、响亮得体,便于理解、识别、记忆和传播。
3.主题词表述语以6字或8字为宜,同时需附简要内涵释义。
五、参加征集须知
1.征集作品确保为参与者原创,不得剽窃、抄袭他人创意和作品。不得与其它标识、标志、形象、表述雷同,参加征集活动行为属于作者第一次发布行为,参赛作品未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如有侵权,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承担。
2.每位参与者提交的作品数量不限。团队投稿的,应确保团队内部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3.作品被采纳者有义务配合主办方对采纳方案进行修改和落实。提交的方案不作退回处理,作者请自留底稿。
六、征集活动时间及方式
1.征集时间:2017年8月11日—8月16日。
2.参与者需要提交本人单位、姓名、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并将作品和以上资料电子版报送至邮箱:jnccxc@163.com。联系方式:2967335(市创城办),2220726(济宁广播电视报编辑部)。
七、作品评审与发布
1.评审。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团,分别对LOGO作品与主题词进行评审。
2.奖励。LOGO作品与主题词作品分别颁奖,作品一经采纳,给予作者证书和奖金奖励。
3.发布。作品被采用后,将电话通知作者本人。同时作者在领取相应奖励后,即被视为已明确同意主办单位拥有该作品版权,并将其免费用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活动。
济宁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办公室 2017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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