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关于“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指示精神,展现兰陵国家农业公园的魅力风采,确定面向社会开展有奖征集兰陵国家农业公园《园歌》歌词活动。
一、征集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10日止(以电子邮件发出时间或以寄出邮戳为准)。 二、征集要求: 1、使用中文。歌词要求充分彰显兰陵国家农业公园旅游特色及文化内涵,主题鲜明,内容精炼,简明易记,朗朗上口,具有较强的冲击力、感染力、亲和力和宣传推介效果。 2、歌名或歌词中必须出现"兰陵农园"或"兰陵国家农业公园"字样; 3、能适合合唱、独唱、对唱、重唱等形式; 4、歌唱时间控制为3分钟左右。 三、提交说明 1、可采用电子邮件或邮寄纸质稿件方式投稿。邮寄纸质稿件请统一用A4纸、二号楷体字打印; 2、投稿人提交作品时需详细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 3、每位投稿者可同时提交多件应征作品。 四、评选方式 1、由活动主办方组织相关专家、旅游业界代表组成的评委会 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认真评选; 2、在所有征集的《园歌》歌词中先由评委会评出10件入围作品,广泛征求意见,再由评委会进行总评,最终评选1件作品作为《兰农园园歌》。 3、评选结果在2018年3月20日前在《兰陵国家农业公园》门户网站及有关报刊、网站公布。 五、奖励办法 1、对入围的作品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并颁发证书; 2、对最终评为《园歌》歌词的作品奖励人民币5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3、获奖作品不重复计奖,以所获最高等次奖项计奖。 六、特别声明 1、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凡入围应征作品,投稿人须承诺其作品的著作权全部归活动主办方所有; 2、凡应征作品须为原创,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等行为,因作品侵权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活动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活动主办方有权根据需要对入围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而无须征得应征者的同意,活动主办方以任何形式使用以上其作品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应征者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主张分享其作品的利用所带来的利润和其他利益; 4、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所投稿件恕不退还,请投稿人自留底稿; 5、凡投稿人投稿均被视为同意本征集方案所有条款; 6、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 七、投稿方式 地 址:山东省兰陵县顺河路中段兰陵国家农业公园 邮 编: 277700 电 话:(0539)7928899 联 系 人:刘宗一 18866917787 王小芳 15254908437 八、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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