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码头发布 于 2018-3-26 21:04 编辑
丛台区城区形象标识(Logo)征集启事
一、征集时间
从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4月26日止(作品寄送时间以电子邮箱收到日期或当地邮戳日期为准)。
二、丛台文化背景 丛台区,隶属于河北省邯郸市,因辖区内有古迹武灵丛台而得名,是邯郸市政治、文化、经济中心,真正的首善之区、核心城区。丛台区是古赵文化遗址集中地,历史悠久,人文荟萃,有武灵丛台、回车巷、黄粱梦吕仙祠、紫山风景区、古石龙、赵王陵等50多处历史文化古迹。 邯郸地名的由来众说纷纭,有的学者认为“邯郸”二字就源于丛台区辖区内的紫山。“邯郸”二字在古时写作“甘丹”,“甘”意为山中有甘甜之水,“丹”指山体呈紫红颜色,古书中的邯山就是指的紫山记载。据《魏书·地理志》记载:“山上春夏有紫气郁郁,岩间有紫英石得名。”《邯郸县志》又载:“时有紫气郁郁覆其上”。每当斜阳照耀山峰时,雾气缭绕,紫光闪烁,霞彩千条,使紫山笼罩在云蒸霞蔚中,宛若人间仙境。正如明代诗人卢龙云所写:“紫气遥来出紫宫,金光隐现有中无”。在城内的丛台上登高望远,可以领略这一壮观的景致。 我们常说的“紫气东来”,比喻吉祥祥瑞,出自汉代刘向的《列仙传》:“老子西游,关令尹喜望见有紫气浮关,而老子果乘青牛而过也。”到了洪升的《长生殿》中,“紫气东来,瑶池西望,翩翩青鸟舞前降”,现今“紫气东来”已成了俗语,妇孺皆知。而在邯郸丛台的西壁上,镶嵌有“滏流东渐,紫气西来”八个碑刻大字,因紫山位居丛台的西面,其中的紫气就是指紫山的祥瑞之气,丛台区自古既是祥瑞之地。 丛台区三陵乡姜窑村,1988年村民在西卧龙坡上取土时,发现一条巨型石龙。2002年3月,国家文化研究院的许国泰教授等九位专家到此考察后发现,石龙非同一般。连续进行四次大的专题考察,先后历时尽4个月,探测发现最大的石龙长369米,高2.5米,宽3米,每节1米左右,龙爪形象逼真,深埋于15米的土层中。专家考证与赵王陵修建有关,有的地质专家甚至估计:古龙上层的地貌约有50万年,古称五龙岗。经参阅比较,分析推断,此石龙迄今为止,是中国境内年代最古、体形最大、结构最复杂的龙。也是世界上最古老、最大的石龙。堪称“天下第一龙”。此地地名为卧龙岗,村民不知其来历,并且周围名称都有龙字,如老龙腰、九龙庙、黑龙潭等。自古至今丛台区就有龙兴之地的美誉。 丛台区历史悠久,从商王朝时期现辖区域就为殷商京畿要地,春秋战国时期为战国七雄赵国都城,自赵敬侯于公元前386年迁都至此,至公元前222年秦国灭赵止,此地作赵都共 164年之久,经八代国君。今丛台区辖地位于赵都大北城。两千多年来历经兴衰,其城市规模虽大小有变,但城市位置从未变更。1980年10月丛台区正式成立,2016年国务院批复邯郸市行政区划调整后,丛台区现辖10个街道办事处、4个乡,1个镇。共有74个行政村,114个社区居委会,总面积192.33平方公里,常住人口65万人。 三、征集要求
1.标识能充分体现丛台区地域特色和丰富历史文化内涵,具有紫气西来、龙兴之地、腾飞丛台等元素,主题突出、特色鲜明、设计新颖、通俗易懂,具有独创性和感染力,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社会主流价值观。 2.采用彩色图形设计,具有一定的构成规则,构图创意独特,图案清晰流畅,色彩简明大方,寓意贴切,给人以深刻印象。 3.应考虑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能以单色、彩色,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适合于各类媒介和海内外广泛传播。 4.应征作品设计方案(包括核心设计方案和扩展应用方案),以A4幅面白底绘制设计,不限于平面设计稿,可附加三维立体造型,应征者需提供可供输出的电子文件,存储为JGP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邮寄作品以光盘形式提交。 5.作品需附500字左右的文字创意说明。
四、征集方式 1.社会征集为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公开征集。 2.运用创意设计专业网站“猪八戒网”面向专业设计师征集。 4.信件邮寄,丛台区委宣传部(收)地址:邯郸市丛台区北仓路129号,邮编:056002,咨询电话:0310-3136577。 5.作者须完整保留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
五、评奖办法
1.征集活动结束后将挑选出符合要求的6份候选作品,于在“丛台微视”上进行集中展示和网络投票。 2.结合网络投票情况,主办方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入选作品进行评比,并选出最终获奖作品。
六、作品奖项
奖项说明 金奖1名,奖金 10000元,并颁发证书。 一等奖5名,奖金 1000元,并颁发证书。 获奖作品将在相关媒体予以公示、公布。
七、相关说明
1.本次征集活动由中共丛台区委宣传部主办。 2.参评作品所有内容必须是原创,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作品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参评者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参评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凡获奖作品,在主办方支付奖金后,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无须征得参评者的同意。 4.活动中如果参评作品数量、质量达不到主办方评审要求,经评委会研究可以做出延期征集、奖项空缺的决定,具体解释权归主办方。 5.如稿件作品相同或相似,先投稿者优先(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先后次序)。所有参评作品均不退稿,参评者自留底稿。 6.主办方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投稿即视为完全同意活动发布的全部内容。未尽事宜,由主办方另行制定补充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