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文化旅游产品设计大赛为载体,汇聚优秀设计团队及个人,深入挖掘全市红色文化、民族文化、民俗文化、历史文化等资源,创作一批高质量的、具有鄂尔多斯特色的文化旅游产品,提高全市文化旅游水平,培育具有影响力的文化旅游企业,推动文化旅游深度融合,促进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特开展2019鄂尔多斯首届文化旅游产品设计大赛征集评选活动。
一
活动主题
弘扬民族文化·传承红色精神·创意美好生活
二
活动时间
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1月24日(作品征集)
2019年1月25日至1月26日(专家评审)
2019年1月27日至1月28日(颁奖及产品展览)
三
活动地点
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
四
主办单位
鄂尔多斯市委宣传部、鄂尔多斯市贸促会、鄂尔多斯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鄂尔多斯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鄂尔多斯市文旅集团公司、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
五
作品征集范围及类别
各机关、团体、文创企业及个人均可参加。作品征集主要分为红色文化旅游产品类、民族手工艺品类、青少年研学产品类、服饰类、食品商标类、文学类、曲艺影视类、文化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和LOGO标识类共八大类别。
(一)红色文化旅游产品类
1.征集要求。充分挖掘鄂尔多斯文化资源,突出鄂前旗红色文化,围绕面向全国的民族干部培训教育基地,西部一流的党性培训教育基地定位。将艺术价值与实用功能、创意设计与市场需求相结合,设计一批面向广大游客和培训学员的红色文化旅游产品。
2.征集内容
(1)生活用品(围绕红色元素,民族民俗特征,制作一批如摆件、雨伞、手提袋、牛角梳、勺子、茶具、碗筷、水杯等,产品要兼具观赏性和实用性)。
(2)学习学具(以红色元素为主题,针对培训学员创作设计一批U盘、书签、签名笔、钢笔、笔记本等)。
(3)工艺礼品(围绕鄂前旗红色主题,深挖红色资源,充分融入红色元素,制作一批纪念胸章、纪念币、纪念邮票等,要求选材精良、设计独特、观赏性和收藏价值高)。
(4)服饰(以红色元素为主题,针对培训学员设计一批红军装、民兵作训服、救援队服等)。
(5)其它(符合红色文化旅游产品征集要求的其它创意产品)。
3.提交方式。实物。
4.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奖品8000元,奖杯+获奖证书;二等奖3名,奖金+奖品5000元,奖杯+获奖证书;三等奖5名,奖金+奖品3000元,奖杯+获奖证书;优秀奖8名,奖金+奖品800元,获奖证书。(奖金+奖品总计44400元)
(二)民族手工艺品类
1.征集要求。紧密联系鄂尔多斯民族文化资源,提取民族元素、红色元素和生产工艺进行产品设计,将民族元素和时尚元素相结合,利用高科技促进民族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焕发其新的生机和活力,创造蕴含鄂尔多斯精神、符合当地地域特色的民族文化旅游产品。
2.征集内容
(1)蒙古族刺绣(围绕蒙古族的传统文化,具有独特的艺术魅力,包括靴帽、绣荷包、香包、靠垫、衣领大襟、碗带、摔跤服等,不大于30*20cm,可分若干档次,若干种类)。
(2)蒙古族家具(以传承和创新蒙古族传统文化,创造出民族文化品牌,包括蒙古族传统家具,生活用品、装饰材料等,可分若干档次,若干种类)。
(3)骨雕沙画(以观赏和收藏为主,包括骨雕象、骨雕蒙古刀,骨雕酒杯等,不大于60*40cm,可分若干档次)。
(4)石雕木雕(围绕蒙古族传统文化及游牧文化,坚持“三分人工,七分天成”制作原则,巧用心机,合理而慎重地取舍,包括饰品、赏石、盆景、石像等,不大于60*40cm,可分若干档次,若干种类)。
(5)蒙古族乐器(以展示和弘扬鄂尔多斯地域特色的民俗文化为主题,包括马头琴,四胡、三弦等,需做工精细独特,音色纯正浑厚,可分若干档次,若干种类)。
(6)蒙古族皮艺(围绕传统民族工艺,以保护、传承和发展传统皮革工艺,包括马具、褡裢、马具饰品、羊皮纸等,不大于60*40cm,可分若干档次,若干种类)。
(7)泥塑(以浓郁的乡土气息及较高的民俗文化为主,具备较高的艺术性、观赏性、趣味性,能够满足市场的审美要求。包括大型户外雕塑、雕塑饰品、泥塑,不大于60*40cm,可分若干档次,若干种类)。
(8)蒙古族金银(围绕蒙古族文化为主题,大方淳朴,精巧细致、色彩纹样古雅,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包括银碗、蒙古刀、蒙古银壶、饮酒器皿、头饰银簪和各种马具鞍花,可分若干档次,若干种类)。
(9)现代皮艺(以鄂尔多斯草原文化为主题,内涵古朴、韵味深厚,融入现代民族工艺技法,包括工艺品、皮具,规格不大于60*40cm,可分若干档次,若干种类)。
(10)陶艺(围绕传统古老文化与现代艺术结合的艺术形式,包括手抳小摆件、生活用具、手抳花瓶、手抳人物等,不大于30*20cm,可分若干档次)。
(11)其它(符合民族手工艺品类产品征集要求的其它文创产品)。
3.提交方式。实物。
4.奖项设置。一等奖2名,奖金+奖品8000元,奖杯+获奖证书;二等奖4名,奖金+奖品5000元,奖杯+获奖证书;三等奖6名,奖金+奖品3000元,奖杯+获奖证书;优秀奖15名,奖金+奖品800元,奖杯。(奖金+奖品总计66000元)
(三)青少年研学产品类
1.征集要求。紧密围绕全市开展中小学生的研学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的需求,面向社会征集一批有内涵、有文化、有特色的青少年研学产品。
2.征集内容
(1)学习用具(围绕鄂前旗红色文化主题和元素,设计一套包括书包、笔、笔记本、笔袋、转笔刀、书签等用具,要求选材精良、设计精美、实用性强)。
(2)益智玩具(围绕鄂前旗红色文化和民族文化元素,设计一套包括魔方、拼图、九连环等益智玩具,要求玩具中的图案为鄂前旗自然景观或标志性建筑等,材质精良、设计巧妙、实用性强)。
(3)研学纪念品(围绕鄂前旗红色文化和民族文化元素,设计一套包括文化衫、文化帽、纪念勋章等研学纪念品,要求材质精良、设计独特、兼具观赏性和实用性)。
(4)其它(符合青少年研学产品类的其它文创产品)。
3.提交方式。实物。
4.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奖品8000元,奖杯+获奖证书;二等奖2名,奖金+奖品5000元,奖杯+获奖证书;三等奖3名,奖金+奖品3000元,奖杯+获奖证书;优秀奖5名,奖金+奖品800元,获奖证书。(奖金+奖品总计31000元)
(四)服饰类
1.征集要求。深入挖掘民族文化、红色文化资源,把红色元素、民族元素植入旅游产品中,讲究生产工艺,精选材料,征集一批符合市场需要,满足消费者心理需求,价格适宜的服饰类文化旅游产品。
2.征集内容
(1)青少年儿童服装服饰(包括校服、运动服、休闲装、蒙古袍、儿童套装、男女童坎肩、小礼服、表演装等;所有参赛作品要求结实耐用、方便运动、简洁大方、青春活泼,符合青少年儿童特点,相应类型的服装要适合青少年儿童在相应场合穿着)。
(2)成年男女服装服饰(包括生活装、礼服、传统服装、各类制服、行业服、蒙古马甲、情侣装等,参赛作品要严格按照标准制作,不能走样。同时要在缝制技法、面料采用、色彩搭配等方面追求创新,做到服饰面料多元、剪裁得体、工艺精良,适合在相应场合穿着)。
(3)蒙古元素饰品(包括现代头饰、手链、毛衣链、项链、耳环、围巾、纱巾等,所有参赛作品要求体现地域特色,制作精细、工艺考究,各种小装饰品要尽量做到“小而精、精而美”,以满足多元文化和市场消费需求)。
(4)帽饰类(包括蒙古帽饰及现代帽饰,蒙古帽饰参赛作品要准确体现造型美、装饰美与色彩美。制作方法、材质应用正确,与服装搭配美观协调。现代帽饰要注重创新设计,要求满足其功能的前提下,具有现代时尚感)。
(5)其它(符合服饰类基本征集要求的其它创意产品)。
3.提交方式。实物。
4.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奖品8000元,奖杯+获奖证书;二等奖3名,奖金+奖品5000元,奖杯+获奖证书;三等奖5名,奖金+奖品3000元,奖杯+获奖证书;优秀奖8名,奖金+奖品800元,获奖证书。(奖金+奖品总计44400元)
(五)食品商标类
1.征集要求。结合鄂尔多斯独特的蒙古族饮食文化,深入挖掘不同类型的美食资源,设计一批易于携带、精致小巧、绿色健康、休闲养生、便于推广的鄂尔多斯精美系列食品,并使用鄂前旗商标统一包装,统一销售,打造旅游业商标品牌。
2.征集内容
(1)奶食品(征集成品包装的酥油、奶皮子、奶酪、达西玛、奶糖、奶粉、奶茶粉等奶食品)。
(2)牛羊肉(征集现有已包装的,具有鄂尔多斯文化特色的优质牛羊肉产品)。
(3)地特产品(征集成品包装炒米、食用油、月饼、麻花、辣椒酱、牛羊肉酱等)。
(4)商品标识(征集地产商品“鄂前旗”商标LOGO标识设计作品,LOGO标识作品体现鄂前旗地域文化特色,构思精巧,简洁明快,色彩协调,易懂、易记、易识别、易推广传播,彰显商标特色,凝聚地方民族文化、传统文化多元魅力)。
(5)其它(符合食品商标类基本征集要求的其它创意产品)。
3.提交方式。奶食品、牛羊肉、地特产品提供实物,LOGO标识提供电子版。
4.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奖品8000元,奖杯+获奖证书;二等奖3名,奖金+奖品5000元,奖杯+获奖证书;三等奖5名,奖金+奖品3000元,奖杯+获奖证书;优秀奖8名,奖金+奖品800元,获奖证书。(奖金+奖品总计44400元)
(六)文学类
1.征集要求。征集与鄂尔多斯历史文化、红色文化等相关的书籍、书法、绘画、摄影等原创作品。作品必须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曲艺、影视工作者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充分展示和宣传鄂尔多斯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建设所取得的辉煌成就,表现和反映我市广大干部群众团结奋进,携手共建美丽家园,为实现全面小康而努力奋斗的生活景象和火热场面。
2.征集内容
(1)书籍(申报作品须为2016年以来的原创作品,征集正规出版社出版的版权作品,内部资料或无版权书籍不予评选;反映鄂尔多斯市和鄂前旗革命历史、乡土人情、风俗习惯、民族团结、生产建设、精神面貌以及描述鄂尔多斯市和鄂前旗改革开放40年来巨大变革的原创书籍,题材不限,优秀地方志作品也可报名申报)。
(2)书法、绘画作品(以鄂尔多斯红色文化、人文自然景观、草原风情、历史文化、农牧民生活场景、典型人物、典型事迹等要素为创作源泉。单幅或系列绘画作品均可,绘画艺术门类不分,书法作品横竖不限,6尺以内,不小于4尺整张,最大不超过6尺整张,作品需装裱)。
(3)文学作品(小说、散文、诗歌、报告文学、纪实文学、随笔、杂文等文学作品均可申报,要求人物鲜活,主题鲜明,具有时代气息,又有独特的艺术视角和创作手法,深入挖掘鄂尔多斯革命历史文化以及在“三大攻坚战”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人物和事迹。小说5000字以内、散文、随笔、游记类2000字以内,报告文学、纪实文学限制在10000字以内,诗歌60行以内)。
(4)摄影(以鄂尔多斯自然景观、红色文化、人物风貌、生产建设等为题材进行拍摄,作品必须真实,黑白、彩色不限,须用专业相机拍摄,所交作品须为原片,未经调色,不允许进行图像合成)。
(5)其它(符合文学类基本征集要求的其它产品)。
3.提交方式。书籍、绘画、书法提交实物,文学作品提供WORD电子版、蒙文作品提供蒙克利白体,摄影作品提供JPG格式图片。
4.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奖品8000元,奖杯+获奖证书;二等奖3名,奖金+奖品5000元,奖杯+获奖证书;三等奖5名,奖金+奖品3000元,奖杯+获奖证书;优秀奖8名,奖金+奖品800元,获奖证书。(奖金+奖品总计44400元)
(七)曲艺、影视类
1.征集要求。以鄂尔多斯红色文化、历史文化、民族文化、民俗文化为主题,以歌曲、影视等为艺术表现形式,充分赞美鄂尔多斯、宣传鄂尔多斯,推广鄂尔多斯,不断提升鄂尔多斯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2.征集内容
(1)歌曲(赞美鄂尔多斯、充满正能量、鼓舞干事创业士气,深受群众喜爱且易于传唱的歌曲,种类不限,形式不限。每首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可以是歌曲录音小样,MP3格式,刻录在光盘内,也可以是曲谱、词谱,曲谱提供简谱或五线谱形式均可)。
(2)影视(包括纪录片、剧情片、宣传片、专题片、微电影以及动漫作品等,展示鄂尔多斯红色革命精神、人文风貌、自然风光、民俗风情以及百姓美好生活等。作品创作者要拥有独立版权,作品画质清晰,声画统一,时长为3分钟至10分钟,格式为mp4,mov,mpg,分辨率不得低于1280*720)。
(3)其它(符合曲艺、影视类基本征集要求的其它产品)。
3.提交方式。提供电子版。
4.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奖品8000元,奖杯+获奖证书;二等奖3名,奖金+奖品5000元,奖杯+获奖证书;三等奖5名,奖金+奖品3000元,奖杯+获奖证书;优秀奖8名,奖金+奖品800元,获奖证书。(奖金+奖品总计44400元)
(八)文化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和标识(LOGO)类
1.征集要求。文化旅游形象口号要求内涵丰富,以鄂尔多斯文化为背景,凸出鄂前旗文化旅游内涵及地域特色和时代特征,准确反映鄂前旗文化旅游资源特色,充分展示鄂前旗文化旅游形象。标识须有较强的延展性和包容性,延展应用要符合时代气息,富有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
2.征集内容
(1)文化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围绕鄂前旗红色革命历史,简洁押韵、易于记忆和传播、朗朗上口,符合市民、游客心理期望和时代诉求,具有很强的文字震撼力、传播力、吸引力和感染力,口号字数不超过10个字。写明作品的创作思路、理念和含义限制在200字以内)。
(2)文化旅游形象LOGO标识(适合在名片、公函、信笺、宣传品、纪念品、平面媒体、网络媒体、自媒体等多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必须契合国内外游客的文化接受习惯,能够在鄂前旗文化旅游市场营销战略、各种市场营销活动中发挥作用。来稿以JPG格式电子版提交,图案不低于600×800像素,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应写明作品的创作思路、理念和含义限制在300字以内)。
3.提交方式。提供电子版。
4.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奖品5000元,奖杯+获奖证书;二等奖2名,奖金+奖品3000元,奖杯+获奖证书;三等奖3名,奖金+奖品2000元,奖杯+获奖证书;优秀奖5名,奖金+奖品800元,获奖证书(奖金+奖品总计21000元)。
六
作品知识产权说明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凡主动提交作品者,均表示其已经对所提交的作品知识产权问题作如下不可撤销之声明,对自行提交的作品享有知识产权。
(一)原创声明。参评者应拥有作品独立、完整的知识产权,未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有任何法律纠纷,由参评者承担;作品作者应保证享有该作品的知识产权或其他相关权利,因此引起的一切纠纷由作者承担,与主办方、承办方无关。
(二)产权归属。参评者享有参评作品的全部知识产权,活动主办方对参评作品享有展览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汇编权等权利。凡参评的实物作品原件在展览期结束后,愿意留给主办方做长期展览使用的,将在展厅长期标明作品出处展出,需要取回作品原件的请在展览期结束后30天内与工作人员接洽取得,逾期且无任何信息沟通者均视为自愿放弃收回作品。
(三)免责条款。参评者提交的作品在公开展览过程中可能发生设计元素、图案、版式等自主知识产权被侵犯并对作者造成损失的,活动主办方将协助创作者进行维权。
(四)肖像使用。参评作品中如使用他人肖像或者照片元素,必须注明来源,并取得其书面认可,主办方只负责考察作品本身的质量,作品内容所涉及的版权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七
其他说明
本次大赛征集的各类产品数量与所设置的获奖名额数量(包括优秀奖名额)比例至少为4:1,征集作品的数量达不到评奖比例的产品类别,将根据实际征集产品数量适当调整奖金和获奖名额或取消此类产品评奖。
备注:发放奖金时作者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标准按鄂托克前旗税务部门规定执行。
八
报名方式
实物作品请于2019年1月20日之前,报送到鄂托克前旗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心(旧房管局二楼),电子版提交作品请于2019年1月20日之前,发送到eqqwcds@163.com邮箱。报名联系人:高俊艳、李小龙;联系电话:2242150、2242155、13474873250、15389873000,超期作品将不予评选。报送时请将作品及作品照片(JPG、JEPG、PNG、GIF格式的图片,容量不能小于2M)与报名表(见附件)一起报送。电子版作品及报名表打包压缩,命名格式为:作者姓名+电话+作品名称。
附件:2019鄂尔多斯首届文化旅游产品设计大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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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宋俊宝
责任编辑:蒋如媛
编辑:黄盟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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