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城市道路名称,彰显城市文化,提升城市特色,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宁阳县地名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进一步传承弘扬宁阳人民“坚毅、敢当、实干、创新”的新时代宁阳精神,建设“大强富美安”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宁阳,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部分城区道路名称,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1.现有道路、河流名称勘误征集; ①我县城区道路已经命名的现有26条,选出您认为最不合理、最不满意的极个别道路名称,进行勘误、更改,并为其命名(详见附件1); ②对于规划但是没有经过合法命名程序的14条道路征集名称(详见附件2); ③需重新命名河流12条(详见附件3)。 2.征集县城道路命名规则,并作详解、做举例例证;3.征集县城河流命名规则,并作详解、例证。二、征集对象及要求1.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个人或团队机构参与应征均可;2.可一人一案,亦可一人多案、多人一案(同一建议由多人提出的,共享奖金)。三、时间安排征集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分别是投稿阶段及评选阶段。 (一)投稿阶段 各应征者下载《道路名称征集表》(见附件4)进行填写,填写后发送至指定邮箱(见下文联系方式)。投稿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截止。 (二)评选阶段 1.部门评审:7月初,由县地名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进行初步评选。 2.专家评审:7月中旬,邀请历史、文化、社会等方面的专家,召开专家评审会。根据部门评审和专家评审意见,经过公示等相关程序后,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奖励办法采用奖,奖金10000元(根据采用个数平均分配); 入围奖(若干),奖品为金彩山酒水。
五、命名原则及要求(一)请应征者注明姓名及联系方式,对名称的含义提供简要文字说明,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投稿无效。 (二)应征作品收集后均不予退回。 (三)应征作品必须是应征者原创,除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外,未曾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不得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如应征作品发生侵权纠纷,由应征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取消参选资格。 (四)应征作品在应征者领取奖金后,其作品著作权即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包括对其进行再设计、生产、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等)。应征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五)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为主办方拥有。 六、组织机构与联系方式主办单位:宁阳历史文化促进会 宁阳县地名委员会 协办单位:山东金彩山酒业有限公司 邮箱:nylswhcjh@163.com 联系方式:5676019
附件:1.现有已命名的26条道路 2.需新命名的14条道路 3.建议重新命名河流12条 4.宁阳县道路(河流)命名征集表
宁阳历史文化促进会 宁阳县地名委员会 山东金彩山酒业有限公司 https://mp.weixin.qq.com/s/2N1vNbe28PQwRyPBaE1zF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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