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树立云浮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品牌标识,打造彰显云浮特色的创文“名片”,在全市上下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推动社会公众了解、支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云浮市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口号标语。 作品要求 1. 以云浮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主题,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以人为本精神和全民共创共享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的理念。 2. 标语应具有原创性、实效性、感染力和传播力,充分体现云浮市文化底蕴、人文精神、地域特色,凝练具有新时代风格、群众想看爱看的创文标语。 3.文字精炼,思想性强,朗朗上口,易读易记,适合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海报、电子屏、户外场所等媒介上宣传和推广。 4.文字使用规范,信息传递清晰准确,不得带有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内容,在内容和形式上均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5.每条宣传口号字数在20字以内,配以创作说明。 活动时间 1.征集投稿:即日起-6月15日 2.投票评选:6月中下旬 3.评选公布:6月中下旬 评选方式 初步甄选。云浮发布将以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评审委员会初评应征作品,筛选出一定数量符合征集要求的作品。 网络投票。评审委员会甄选一定数量的作品后,在云浮发布公众号开设网络投票,投票结果作为评选的重要参考。 结果公布。云浮发布综合网络投票结果,组织专家对入围作品进行评选,研究确定最终结果。评选结果将在云浮发布公众号进行公布。 奖项设置 一等奖1个,奖金1000元; 二等奖3个,奖金各500元; 三等奖5个,奖金各100元; 优秀奖20名,创文小礼品一份。 投稿方式 注意事项 1.所有参选宣传语必须是原创,参选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宣传口号一经采用,将用于公开宣传、播放、制作纪念品等。 2.投稿者应对宣传语拥有完整的著作权,所有参选宣传语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所投稿件如发生著作权、版权等法律纠纷,由投稿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选资格或所获奖项的权利。 3.本次活动入选的宣传语,宣传语投稿者不可将宣传语投稿至第三方,如发现投稿者将入选宣传语投稿至第三方,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选资格或所获奖项的权利,如造成损失的,投稿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凡参选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的各项规定。 5.本次活动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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