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师生员工、校友,社会各界人士: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始建于1982年,原名为山东省济南司法学校,1985年更名为山东省司法学校,1989年更名为山东省法律学校,2006年升格为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山东省唯一一所司法警察类高等职业院校。建校40年来,学院培养了30000多名优秀法律人才,广泛分布在山东政法系统及相关行业,许多已经成为政法系统的骨干力量,很多已经走上基层政法部门的领导岗位,为法治山东的建设与中国法治社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40年的办学历程,一代又一代警院人戮力同心,锐意进取,励精图治,薪火相传;40年的办学历史也积淀形成了学院特有的精神,激励着学院师生员工栉风沐雨,砥砺前行,开拓进取,勇担使命。把这种精神凝炼并科学表述出来,能够成为凝聚人心和整合意志的强大动力,将进一步激发师生员工爱校情结、增强师生员工凝聚力与归属感,形成强大的精神支撑和行为导向。 适逢建校40周年,现面向各位师生员工、广大校友以及关心支持学院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公开征集“学院精神”表述语。 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二、征集对象 全院师生员工(含离退休教职工)、历届校友、社会各界人士。 三、征集要求 (一)特色鲜明,立意高远,具有继承性和前瞻性,既要蕴涵学院的历史传统、文化积淀,又要彰显学院的办学特色、价值追求,还要体现区域文化特色。避免与其他高校雷同。 (二)内涵深刻,语言凝炼,具有时代性和先进性,能够真实反映师生员工的精神风貌,生动体现与时俱进的时代气息。 (三)具有通俗性和传播性,易懂好记;富有感召力和凝聚力,能激发情感共鸣,催人奋进。 (四)内容简短精炼,可以是一句话,也可以是几个词组,并附简明创作思路和解释说明。解释说明要言之有理,持之有据,避免牵强附会;如有典籍出处请注明。 (五)应为投稿人本人创作,未侵犯他人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并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他媒体公开发表或进行版权登记。 (六)概不退稿,请投稿人自留底稿。 四、评选办法 (一)学院组织评审小组对来稿进行初评,遴选入围作品。 (二)在学院官网、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入围作品,征求全体师生员工、广大校友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并开展网络投票。 (三)综合各方面意见,邀请校内外专家评选,拟定备选方案,提交学院审定。 (四)通过学院官网、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发布和宣传。 五、奖励办法 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1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权属说明 (一)投稿作品一经采用,知识产权和使用权、解释权自动归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所有,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有权全部、部分或修改使用,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二)投稿作品涉及抄袭、借用或其他侵权行为均由投稿人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三)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所有。 (四)所有参加征集的投稿人均被视为承认并接受本通知所有条款,无须以书面或其他方式予以确认。 七、作品提交方式 作品提交统一用word文档格式,文档命名为“学院精神征集+姓名”,文中最后注明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以电子邮件附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sfjytsg@shandong.cn。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0531-80667010 电子邮箱:sfjytsg@shandong.cn 竭诚欢迎并衷心感谢各位师生员工、历届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衷心感谢您对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关注与支持。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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