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歌是学校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现学校特色、凝聚人心,振奋精神的载体。为激发广大师生的爱校热情,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升校园文化内涵,学校决定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开展“校歌”征集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止(以提交发送时间为准)。 二、征集范围:
全校师生员工 三、发布途径:
校园网、校报、校广播电台。评选结果将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征集内容及要求(含歌词、曲谱2项):
1、曲谱可为简谱或五线谱。
2、歌词应简洁凝练、朗朗上口、催人奋进,能够体现学校的历史变迁、文化传承、办学特色,并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要与校训精神一致,催人奋进,振奋精神,鼓舞人心。
3、具有当代中学特有的文化气息和较高的艺术表现力。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历史的厚重感,创意独特,立意高远。歌词如有典籍,请注明出处。
4、歌词语言要朴实自然,简洁凝练,朗朗上口,富有感染力和凝聚力。
5、歌词要篇幅适中,符合节奏明快、朝气蓬勃、旋律优美、易于传唱的作曲风格以及齐唱、合唱的形式要求。
6、凡应征作品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六、评奖及方案采用:
1、学校根据征集内容,将设立评审组,对所有征集方案进行评选,方案一经采用,学校将给予奖励。
2、将获奖的前六名作品进行公示,通过讨论会、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师生员工意见,形成综合方案后交评审组讨论,最后由学校相关会议决定。
七、组织方式:
各年级组织本年级师生开展征集评比活动,所征集稿件师生分列。作品于2014年10月31日前报学校宣传科。 特此通知。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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