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大众网记者从泰安市委宣传部获悉,2014年度第三届“泰山网络文化传播奖”作品征集活动即日起正式启动。 “泰山网络文化传播奖”是由泰安市委宣传部设立的全国唯一的地区网络文化评比奖项,该奖项的设立,旨在进一步扩大泰山、泰安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鼓励引导广大网民通过网络媒体发表反映泰安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介绍泰山文化、风土人情、自然景观的文章和作品,更好地歌颂泰山、宣传泰安。 第三届“泰山网络文化传播奖”具体征集办法公告如下: 一、应征作品要求 1、作品政治导向正确,内容积极向上,有引领作用; 2、作品表现形式多样,艺术水平高; 3、作品围绕泰安、泰山展开,以身边人、身边景、身边事为对象,富有时代感和教育启迪作用; 4、作品通过各种网络传播方式,影响较大,网上点击率高; 5、作品类别不限,必须为作者原创,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二、应征作品范围 市内外各界人士在国内外网站发表的反映泰安(经济社会)发展成就、泰山自然文化风貌的优秀作品均可参评。一般是发表在网上新闻栏目、论坛、博(播)客、微(信)博、腾讯空间等,可以是文学类(小说、诗歌、散文等)、博(微博)客微信类、影像视频类、歌曲类等,此外还可以创新形式。 三、作品类别和奖项设置 此次征集设博客类、文学类、新闻类、摄影类、视频类、歌曲类、文化创意类等几个奖项,每个奖项设一、二、三等,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2000元。另外设置“年度特别奖”,主要奖励为宣传泰安、泰山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群体。对宣传泰安、泰山作出突出贡献的市外网站(包括官方网站、民间组织网站、个人网站)设“年度最佳网站奖”。 四、应征作品推荐程序 1、应征作品可以个人或团体名义提交,也可由各级网络办、文联组织、民间协会、各级网站等推荐。 2、应征作品需提供:作者或推荐者资料一份,具体包括作者的姓名(单位、团体名称)、个人(单位、团体)简介、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作品首发网站(网址)、转发网站、发表专栏等。 3、应征作品须注明“泰山网络文化传播奖应征作品”字样。 五、征集时间和评审办法 作品征集时间从2014年11月25日起至2015年2月15日止;由“泰山网络文化传播奖”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人员进行评选;2015年4月份对上一年度获奖作品进行表彰。 六、注意事项 1、应征者寄送的有关资料和文件概不退还。 2、应征者提交的作品,视为接受“泰山网络文化传播奖”评委会的委托创作作品,其著作权归泰山网络文化传播奖评委会组委会所有。 3、评委会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和使用,作者享有署名权。 4、征集作品在泰山网和泰山幸福e家园网集中展示。 通讯地址:泰安市政大楼C9005室,泰安市互联网新闻宣传管理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