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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之乡、大美潢川”文学创作征文截止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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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5 09:17: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道德之乡、大美潢川”文学创作征文大赛
  为了向世人充分展示潢川的历史文化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通过宣传弘扬先进人物事迹凝聚建设发展的正能量,持续提升“道德之乡、大美潢川”的对外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潢川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决定举办首届“道德之乡、大美潢川”文学创作征文大赛。
  潢川,大别山下、淮河水畔的一颗璀璨明珠,地处豫东南中心位置,两条铁路、两条高速公路、两条国道在这里形成黄金十字交叉,交通区位优势十分独特;潢川,中华黄姓的发源地,自汉代至清朝一直设郡置州,潢河将城市分为南北二城,南弋阳北光州,自古以来为豫东南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小商品集散地,境内人文资源丰富,历史文化名人辈出,历史文化积淀深厚;潢川,一个辉煌过去与大美的今天交相辉映的地方,新时期乘着改革开放的春风,创造了“水城花乡”的发展品牌,培育了华英集团等全国知名企业,产生了以全国道德模范黄久生、全国绿色环保卫士叶榄、中原十大孝子王少林等为典型的道德模范群体,赢得了“道德之乡”的美誉,逐步形成了“开放包容、友爱厚德、创新进取”的潢川精神,潢川人正朝着建设区域中心城市的目标阔步前进。
  一、参赛对象:
  参赛人员不受籍贯、性别、年龄、职业等限制,欢迎外地文友来稿参赛。
  二、作品要求:
  1、作品体裁:小说、诗歌、散文、报告文学、剧本等体裁不限,但必须是未经发表的原创作品。尤其鼓励宣传潢川的报告(纪实)文学、剧本创作,并在评奖上给予倾斜。
  2、内容要求:作品要主题鲜明,紧紧围绕“道德之乡、大美潢川”深度发掘素材,选择不同角度来展现潢川深厚的历史文化,大力宣传潢川籍道德模范人物,讴歌潢川改革开放以来的建设发展成果,集中反映潢川人民“开放包容、友爱厚德、创新进取”的精神风貌。
  三、时间要求:
  1、截稿时间:2014年7月31日
  2、评审时间:2014年8月中上旬
  3、颁奖仪式拟于2014年8月下旬举行
  四、奖项设置
  本次征文大赛将视征集的作品质量、分量和体裁,设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给予300至3000元不等的奖励;设优秀奖若干名。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获奖证书。
  五、投稿方式:
  1、稿件必须注明“大美潢川征文”字样,并写清作者姓名、地址、性别、年龄、职业及联系电话。
  2、纸质稿件请寄:河南省潢川县三环路会展中心文联办公室,邮编:465150
  3、电子稿件请发:zhaoyuli2009@163.com
  4、联系人:赵玉丽 电话:15649175280
  六、组委会组成人员
  本次大赛设立组委会,由县委宣传部、县文联等相关单位领导担任组委会领导成员,邀请省、市有关作家担任评委,对征集作品进行认真、专业的评定。
  七、其它事项:
  1、作品一经报送不再返还,请自留底稿。
  2、主办单位拥有对获奖作品的修改权和永久使用权。
  3、大赛获奖作品拟结集出版,书名暂定《大美潢川》,并陆续在县有关刊物、县新闻中心网等媒体推出。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中共潢川县委宣传部
  潢川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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