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志愿服务工作水平,提高“新余有爱”志愿服务品牌的社会认知度和辨识度,增强志愿者对志愿服务的认同感、归属感,市文明办、市志愿者协会联合发起征集“新余有爱”志愿服务形象标识(LOGO)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创作要求 体现志愿服务“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总体要求,融合“新余有爱”志愿服务精神,融入新余文化特色,主题鲜明,构思新颖,结构简洁,色彩明快,便于识别,适合在多种载体上传播与使用。 二、征集对象 面向全国、全社会,单位或个人均可参加。 三、投稿要求 1.每位创作人投稿不超过3件。 2.创作人要对稿件进行必要的文字说明。 3.创作人要保留原创形象标识图案(电脑制作),图片为JPG格式,不小于10M,以备作品入围后调用。 4.投稿方式: 电子稿件发送至市文明办邮箱:xywmbzhk@163.com,标题注明“志愿服务形象标识征集”。 5.截稿日期:2014年7月10日。 四、稿酬 入选者给予1万元稿酬;并设优秀奖3名,每名稿酬2000元。 五、其他事项 1.来稿请注明投稿人的姓名、通信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 2.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 3.本次征集活动概不退稿; 4.入围此次活动的作品,其著作权、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征集方所有,投稿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发表、使用。 市文明办
市志愿者协会
2014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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