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码头论坛_LOGO_广告语_名字_征文_歌曲_包装_景观_文创征集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19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散文故事] “洽川”杯陕西省第六届“与法同行”征文大赛圆满落幕

[复制链接]

8万

主题

9万

帖子

27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274319

灌水之王突出贡献论坛元老优秀版主宣传达人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5-23 08:42: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5月22日,陕西省第六届“与法同行”征文大赛颁奖仪式在陕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举行。陕西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乌永陶,省司法厅副厅长田萍等评委为获奖者颁奖。





本次征文大赛由中共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法制日报陕西记者站主办,拍案网、“新法新”微信平台、独角兽公众满意度评价网承办。

本次征文大赛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收到参赛文章4000余篇,经过遴选,在拍案网、独角兽公众满意度评价网刊登作品3000余篇,并通过“新法新”微信平台推荐、展示优秀文章200余篇。参赛作者大多来自政法综治战线,其中不乏领导干部;一些学校广泛组织学生参与;一些律师踊跃投稿;一些监狱提供在押人员的忏悔心声。

各参赛者结合自身所见、所闻,从不同层面讲述身边的法制类故事、人物、趣闻、感悟,与大家共同学法、守法、用法,与法同行,合理维护自身的权益。该次活动为我省普法宣传工作做了有力推进。



陕西省司法厅副厅长田萍在讲话中强调:立足省情,服务大局,为加快“三个陕西”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依法治省,法德相辅,推进法治陕西建设新常态;要发扬传统,古今结合,打造法治陕西文化品牌;要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群众的期望、积极构建平安陕西,我们要树立“以人为本、崇德尚和、明礼守法、和谐安宁”的平安文化理念,发扬传统文化,将其与现代元素相结合,更加注重人的观念、道德、伦理、态度、情感、品行等深层次的人文因素,使其与时代精神和现代文明交相辉映。


  
陕西省“与法同行”征文大赛已经成功举办六届,来年还将继续举办。历届“与法同行”征文大赛共收到征文112,000余篇;参赛作者以陕西居多,江苏、山东、福建、广西、四川、江西、安徽、湖北等省份作者也踊跃参赛;作者包括司法行政人员、公安民警、检察官、法官、人民陪审员、税务人员、服刑人员等。共192人获得奖项。互联网点击量超过5,300万余次。


一等奖获奖作者张建荣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
  
  在大家的关怀和支持下,我所参赛的《“聪明”的小木匠》一文,又一次得到各位的认可和鼓励,获得本届“与法同行”征文大赛一等奖,欣喜之余,倍感荣幸。借此机会,衷心感谢一直关心和支持我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以及各位朋友!衷心的感谢“与法同行”征文颁奖大会的主办方和协办单位!
  
  对我而言,这是第二次参加中共陕西省委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法制日报陕西记者站举办的“与法同行”征文活动。上次也就是去年,我参加了第五届征文活动,参赛作品是《没有“敲诈”的敲诈案》,并荣获了二等奖。回想上次参赛的动因,是缘由单位安排的一项建议性任务,但接到任务后自己发现,“与法同行”征文活动的宗旨和目的,是旨在“以案说法”,以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弘扬法治精神、推动社会法治建设。而当时,我正为自己担任辩护人的一件普通刑事案的判决苦恼不已:明明没有实施敲诈勒索行为,司法机关却以敲诈勒索罪判决当事人有期徒刑。
     对这个结果,我作为代理律师已经尽了全力,正常的诉讼救济途径已经穷尽,当事人及家属无奈之下也接受了这个结果。可是,我作为一个二十多年坚守法律原则、秉承法律精神的教师,一个为寻求司法公正而致力于刑事辩护的律师,却无法平静地接受这个明显不公的结果:不论是坚持的法律原则,还是职业操守和做人的良知。是“与法同行”征文活动给了我一个把案件是非曲直放到直面大众来评述的契机,也是对我的心绪、对当事人及其家属也是一种安慰。
  
  有了第一次征文的鼓励,今年我又主动地、积极参与,投稿了《“聪明”的小木匠》一文,这个短文叙说的故事,取材于上世纪六十年代发生在西安市高陵县一个真实而又看似离奇案件。在这个故事中,我想传递一个在国人心中最简单、最朴素的追求公平正义的理念:“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而这种朴素的理念不仅是中华民族几千年形成的善恶观,也是当今建设法治社会的基本基石之一。
  
  古人云: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推进依法治国,其基本要义之一,就是树立公民的法律意识和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当前我们正提出建设“三个陕西”,其中最重要的也是包括建设“法治陕西”。“与法同行”系列征文活动,正是在为陕西经济社会发展创建良好法治环境的大背景下举办的,承担着宣传法治、建设法治社会功能。作为一名法学教师,一个法律人,我热切的期待全社会真正树立起遵守宪法和维护法律尊严,热切盼望自由、民主、人权、法治、公平、正义等法治价值的早日实现。
  
  最后,祝“与法同行”征文活动越办越好!祝第六届“与法同行”征文颁奖活动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一等奖获奖作者张彬娟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评委、来宾:
  
  大家好!在这个草木欣荣、繁花盛开的美好时节,我们迎来了第六届与法同行征文大赛颁奖盛会,这是一次彰显法之荣光的盛会,更是一次学法、守法、护法、普法的交流盛会!感谢主办方和组委会,历经一年的精心筹备,相继六届的坚持努力,才使我们能够相聚于此,畅谈法治。
  
  请允许我代表所有的参赛者真诚的向各位领导及台前幕后的所有工作人员说一声:谢谢!普法的道路虽漫长,但正因有了领导的关心鼓励,工作人员的敬业努力,才给予了我们施展才华的平台,使我们拥有众志成城推动法治进步的决心,让我们在平凡的岗位上坚守正义,奋力拼搏,谢谢各位!
  
  今天站在这里我很紧张,从获知有幸发表获奖感言那一刻起我就一直在苦苦思索,当我站在领奖台上时我该和大家分享什么?成功的喜悦?获奖的荣耀?还是背后的故事?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官,参加颁奖礼真的不多,更多的时候我们在看守所提讯,在法庭指控犯罪,在校园宣讲案例,在乡间普及法律;检察官收获的掌声也并不多,更多的是来自罪犯的憎恶,受害者的求助,民众的迷茫,以及在看到国家法制不断进步而犯罪率依然攀高时自己深深的无奈和懊恼。
  
  因此,在今天这个宝贵的时刻,我想分享一个疑问:与法同行,我们能为普法做点什么?
  
  丁尼生有句名言“与其责骂罪恶,不如伸张正义”。许多的罪恶并非人性本恶,实属对法的无知,在无知中大胆无畏,才酿造了无数的人间惨剧。当前我们面对犯罪,与其无奈懊恼,不如全力积极普法。
  
  普法面对的是没有法律基础的普通大众,宣讲法条群众感到不理解,宣讲政策群众感到不深刻,受近年来拍案网“与法同行”征文大赛的影响,在2014年的普法宣传日,我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把近年来自己撰写并投稿拍案网的征文以普法小故事并附法律条文的形式向群众发放,在宣传现场就有群众高兴的说:“你们这样讲法律,我看得懂,别说我,就算是我们村不识字的人只要能听懂故事也就能听懂法律”。
  
  普法,普及的是法的理念,让身处法治社会的民众充满安全感;普法,普及的是法的威严,让心存犯罪残念的人充满危机感;普法,普及的是法的温情,让饱受罪恶摧残的人对正义充满期待感。
  
  近年来,在陕西省委政法委的领导和支持下,“与法同行”征文大赛传承普法精神以新传媒为平台,发动社会各界,势如破竹,连续六年,各界人士撰写数以万计的普法文稿,引领了普法宣传的新风潮,我作为参与其中的一员,倍觉自豪与欢欣!
  
  在推动法制进步的道路上,虽然一人之力渺小如萤火,但万人之力却可如夏夜繁星,足以点燃浩瀚的夜空。参加征文活动以来,我以笔抒写所见所闻,所思所想,每逢忆起经历过的案件,仿佛在镜头之外窥看他人的人生,时常为坠入迷途者后悔不已,为错失幸福者扼腕痛惜。这些故事,是犯罪者用自己一生命运转轨的代价写就的启示录,这些鲜活的事例警醒他人不能再犯错,提醒他人不能再迷惘,为了寻找幸福的真谛这些违法者已经付出了生命和自由的惨痛代价,他们用挫折的人生为我提供了普法的素材,而我要怎样回馈社会才不至于辜负这份重责?今天我所撰写的《挚情无归》获奖了,可故事里的老人和孩子呢?是否会背负着罪犯家属的身份依然过着苦痛无依的生活?
  
  是否,会有更多人因为看到这些故事而反思自己,约束自己为自己的亲人和家庭负责,做一名守法公民?作为一名检察干警,在亲眼目睹这些案例后,实在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去将这些用苦难写就的教训传播出去,弘扬法的精神,让人人都可与法携手,共享平安!这也算是我能为普法做的一丝努力吧!
  
  手捧沉甸甸的荣誉证,实在有太多的人要感谢了,感谢人民检察院培养了我,感谢我最尊敬的恩师陕西省检察院公诉二处谭鹏处长对我的莫大鼓励与指导,感谢主办方给予了我们所有参与者这样一次宝贵的机会,让我们能够在相互交流中学习,在学习中领悟罪与刑的目的,在领悟中看透人生百态,遍尝喜乐哀伤,在人生百味中更加坚定自己的责任和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努力奋进,回馈社会,为我们光辉的法制中国梦贡献力量!谢谢各位!


颁奖典礼后,陕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的学员们进行了精彩国学诵读表演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MzMyMDUzMQ==&mid=207544300&idx=1&sn=a1163e5195a7bb3f1092510e051d2951&3rd=MzA3MDU4NTYzMw==&scene=6#rd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征集码头网http://www.zhengjimt.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征集发布|征集码头 ( 皖ICP备2021000921号-1 ) 

GMT+8, 2024-9-26 04:25 , Processed in 0.189564 second(s), 26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