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山丹精神”征集活动的启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传承历史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正能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有为,攻坚克难,创新奋进,经山丹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山丹精神”表述语的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意义 地方精神是一个区域独具特质的精神品格,也是一个时代特征的集中体现。征集、培育和弘扬地方精神,深入探讨和提炼全社会普遍认同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凝聚广大人民群众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热情,增强党员干部和各族群众的自信心、自豪感和归属感具有重要意义。 二、征集范围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参与投稿。 三、征集时间 从2014年7月1日起至2014年9月30日止。 四、征集要求 (一)对“山丹精神”的表述,要坚持“源于历史、基于现实、凝聚民心、引领未来”的原则,要凸显地方特色,准确把握山丹的历史渊源、文化内涵、发展定位和发展脉搏,要彰显山丹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展示山丹人民开拓进取、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力求实现历史文化、人文精神和时代要求的有机结合。 (二)对“山丹精神”应综合凝聚山丹的历史文化、民族特色、社会风尚、价值观念以及群众素养等元素进行核心提炼与准确概括,用恰当的表述语加以定位。要求立意深远,内涵丰富,言简意赅,易懂易记,琅琅上口,便于传播和普及,具有强烈的感染力、号召力。 (三)字数原则上控制在16字以内,并对所提出的“山丹精神”表述语附300-500字以内的注释和创意说明。 五、投稿方式 作品征集办公室设在山丹县委宣传部文明办,作品可通过邮寄、传真、电邮或直接送达县文明办(用word文档)。联系电话:0936-2723882;电子邮箱:gssdxwmb@163.com;QQ:308115400。作品主题请注明“山丹精神”字样及姓名、通信地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所有作品请自留底稿,概不退还。作品要求原创,若有抄袭等现象,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作者自负。县委宣传部有权对作品进行提炼、浓缩和修改。 六、评审奖励 (一)对征集到的作品,将邀请有关领导、专家进行研讨评审,筛选提炼出最具代表性的作品,提交县上有关会议讨论决定并公示。 (二)对荣获一、二、三等奖作品的作者颁发奖金及获奖证书,作品共设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500元,三等奖3名,奖金200元,优秀奖若干名。作品质量若未达到相应获奖等级,则此等级奖项视为空缺。 (三)欢迎社会各界热心人士登录“甘肃•山丹”、“今日山丹”及“中国•张掖”、“中国张掖网”、“甘肃张掖网”等网站参加“山丹精神”讨论征集活动。 中共山丹县委宣传部 2014年6月30日 图为山丹县佛山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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