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方式
初审、复审、终审
评审标准
1、环保创意 2、低碳创意 3、美观性 4、前瞻性 5、功能性 6、原创性
作品评审
2015年7-8月
颁奖典礼
2015年10月
参赛设计师通过登陆赛事主办方官方网站下载并填写“参评登记表”,在规定的时间内以邮寄的方式提交,参赛作品的设计完成时间必须为2014年1月之后。
参赛作品征集截止日:2015年7月1日
A. 提交材料:
1.按照要求填写完毕的参评登记表;
2.中英文设计说明文字(Word格式)设计说明请尽可能阐述作品的环保创意、低碳创意、美观性、前瞻性、功能性、创造性;
3.参赛作品平面设计图、主要立面CAD图(JPG格式);
4.参赛作品实景照片(JPG格式,350dpi,最多10幅照片,方案类为最多10幅效果图。照片、图片中不得出现任何与参赛个人或参赛企业相关的信息);
5.可以证明已经支付参赛费用的“付款凭据”的影印件(JPG格式);
6.参赛个人的数码相片或者团队、企业的LOGO;
7.将上述数据刻录DVD-ROM光盘一式两份,其中参评登记表、设计说明以Word文档形式,相片、图片以JPG格式要求不低于350dpi;
8.允许参赛者以团队名义参赛;
9.允许每个参赛者提供多份作品参评,但每份参赛作品均需提交包含上述内容的参评材料;
10.主办方将对参赛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不完整、不正确或不符合参赛要求的参赛材料将视为无效或作废,举办方有权取消任何未能提交完整参赛材料或者提交的参评材料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参评者的参赛资格;
11.参赛者在提交作品时,请选择所属的类别,无法确定,或项目功能无法归属在现在的类别时,可由评委来决定所属类别。
B.权利与义务:
1.所有参赛者享有同等参与评奖、监督、建议的权利,主办方负有被监督、听取建议的义务;
2.所有参赛者有义务无偿授权主办方传播、展览、出版参评作品;
3.所有参赛者不得要求主办方退回所提交的参评数据,不向赛事主办方提出任何形式的索偿要求;
4.如未能评选出合适的参评作品,主办方保留不颁发任何一个奖项的权利;
5.参赛者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赛事的全部责任,如发现参评作品有不符合参评条件的情形,主办方有权在大奖任一阶段取消其参赛资格,收回其所获之奖项,由此造成主办方损失的,概由参赛者承担;
6.除本规则另有明确规定外,就参赛材料提交、展览、公示、宣传与出版等一切事项,参赛者无权向举主方主张获得任何补偿、对价、报酬、费用承担的权利,亦无权要求享有任何特殊权利或分享举办方因相关活动所获取的任何权益、收益;
7.参赛者完全有权自愿选择是否参加本次赛事,但一旦参加本次赛事的任何一个环节或全部,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完全接受包括本规则及其解释在内的各项条款。
C.争议处理:
1.如参赛者之间因为参评事宜发生任何争议,首先应当协商解决。如果各方无法自行解决争议,则主办方可以居中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各方自行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2.如其他方对参赛作品提出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则由参赛者自行处理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如主办方因此而被卷入纠纷,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参赛者承担;
3.本赛事在征集、参评、展示、宣传等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纠纷,均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提交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D.生效与解释权:
1.本规则的解释权及修改权归主办机构;
2.本规则2014年11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