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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词曲谱] 防城港2015年优秀童谣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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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1 08:52: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各县(市、区)文明办、教育局,市直各单位: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广大未成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根据自治区文明办、教育厅等部门的通知精神,市文明办、教育局决定在全市开展2015年优秀童谣征集推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标准

1. 童谣内容要充满时代气息,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健康向上,简洁明快,琅琅上口,易于传唱,体现童心童趣。

2. 鼓励创作符合以下主题的优秀童谣:围绕“中国梦”的宣传教育,激励未成年人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未成年人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围绕中华传统美德和礼仪礼节教育,倡导未成年人勤俭节约、诚信友善、敬老孝亲。

3. 各地推荐的童谣,原则上为近年来新创作的优秀童谣作品,已获前几届全国和全区优秀童谣奖项的作品不再推荐。

二、实施步骤

1.创作征集。6月下旬至8月30日,各县(市、区)文明办会同当地教育等部门,组织各类学校及作协等单位,开展童谣创作活动,每县(市、区)推荐不少于20首。

2.评审表彰。9月上旬,由市主办单位组织相关专家对推荐的童谣进行评审,评选出50首优秀童谣作品在当地主要媒体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其中一等奖10首,二等奖15首,三等奖25首。

3.宣传推广。10月,由各县(市、区)文明办会同教育部门选择1所“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联系点学校或乡村学校少年宫开展优秀童谣作品学习传唱活动。

三、具体要求

1. 各县(市、区)文明办、教育局要把征集推广优秀童谣,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办发〔2013〕24号)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推荐主题突出、可读性强、未成年人喜爱的优秀作品。

2. 各县(市、区)文明办负责对推荐作品审核把关,严禁抄袭。获奖的作品由主办单位发放证书及奖金。获奖作品的版权、使用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3. 各地要组织开展优秀童谣传唱活动,纳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中,利用多种方式传唱优秀童谣。

4. 请各县(市、区)文明办于9月10日前将推荐作品统一报市文明办。作品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业或学校、年级。

联系人:卢志灼。联系电话:0770-2818002,13977039102。电子邮箱:wmb2825252@126.com

防城港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防   城   港   市   教   育   局

2015年6月18日   

http://www.fcgsnews.com/news/zh/kx/2015-6-19/7036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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