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简述 政府事业单位发起,项目品牌标志(LOGO)有奖征集! 奖金:1500元人民币。只有一份。 后续:入围者有望长期合作。 二、活动背景本次活动由珠海(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发起。 我中心是珠海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直属的事业单位,是政府联结企业、科研院所、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我中心致力于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造良好生存环境和发展条件,支持企业的创业和技术创新活动,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
图2-1 珠海科技创新广场所在地大洲科技园实景图 为贯彻落实2014年度珠海高新区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科学发展新引擎,进一步统筹利用多方科技资源,完善科技服务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建设全国一流创新型高新园区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我中心受命建设并运营珠海科技创新广场。该广场计划8月底建成并投入使用。 三、项目简介科技创新广场的工作目标是打造资源聚集充分、信息交互迅捷、创业服务高效,服务功能齐全,立足高新、辐射全市、面向全国的科技创新服务高地。希望通过3-5年的努力,珠海科技创新广场聚集投融资服务机构40家以上,入园及孵化企业150家以上,实现高层次人才就业1000人以上。 珠海科技创新广场主要包括:科技金融集市、“创业咖啡”、“创业苗圃”、“菁牛汇”科技培训和科技资源共享电子图书室(E-图书室)等五大功能区。
图3-1 珠海科技创新广场功能架构图 这里简述一下珠海科技创新广场核心的几个功能模块。 3.1科技金融集市科技金融集市旨在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将汇集珠海地区全部主流银行机构、主流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以及关注中小企业成长的国内外知名风投机构,打造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一站式”服务专门机构。科技金融集市分为融资服务机构及融资服务产品展示区、洽谈对接区、会议培训区、集市推广服务区等功能区。 科技金融集市规划面积900平方米,计划今年8月底开业服务。
图3-2 珠海科技金融集市效果图 3.2创业苗圃创业苗圃为创业者提供一定期限的办公场地免费租、办公设施免费用、创业辅导免费学、科技资源免费拿的“四免”服务。只要创业者手中的项目能够通过我中心专家评估、项目论证就可以进驻创业苗圃。我中心愿意尽最大努力帮助创业者早日将奇思妙想变成有商业价值的创业项目。 创业苗圃规划办公区域500平方米,计划今年8月底开业服务。
图3-3 创业苗圃效果图 四、设计要求珠海科技创新广场品牌标志(LOGO)的设计要求如下: 1、充分体现项目特点,如科技、创新、创业等元素。 2、是小清新、浓墨重彩还是后现代派,你说了算。 3、适合各种场合使用,适合各种材质制作。 4、有科技感、时代感,体现专业、合作、共赢的品牌理念。 5、必须有矢量图,要有延展性,便于后期设计制作活动纪念品。 6、应用性强,可用于网站、文件、信笺、宣传用品和媒体宣传等各种场合。 五、投稿要求1、只通过Email接收电子版设计作品。投稿Email:chix@zhhbi.com 2、投稿时间:2014年7月14日8:30—7月18日17:30(以接到Email的日期为准)。 3、投稿人可以只参加单个项目的LOGO设计征集活动,也可以参加全部两个项目。 4、提交LOGO图案作品时需提交Jpg或jpeg格式,作品选中后再提交设计稿源文件(如矢量文件或分层文件),LOGO图案本身不小于1200*1200像素。 5、LOGO的绘制形象应包含图形、图形与中文组合(要求有2种形式)的彩色稿和黑白稿(网格图)两种设计标准图稿各一套。 6、稿件需附300字以内的寓意或创意说明,可以用图片格式与LOGO图案共同出现。 7、稿件需注明设计人姓名/机构名称(必需)、联系电话(必需)、联络地址、QQ号码、联系邮箱等信息。 8、投稿电子邮件标题格式必须为:LOGO征集+作者姓名/机构名称 六、评奖办法1、征集活动结束后,由我中心组织人员对征集到的稿件进行评选。 2、评选结果公布时间:2014年7月下旬。将电话通知,并在“珠海创新创业网”(http://www.zhhbi.com/)上公布。 3、奖励办法:只设立1个入选奖,奖金为人民币1500元。注:奖金指税前金额,获奖者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自行纳税。 4、无论是自然人/法人都可以参加征集活动。 5、获奖人需自行到我中心领取奖金。自然人领奖时请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机构派代表领奖时需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单位有效介绍信。 6、获奖人不方便亲自来领奖时可以申请通过电子银行或支付宝汇款。 七、特别声明1、投稿人必须承诺:参选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也没有以任何方式侵犯第三方的其他权利。参选作品中如涉及肖像权、名誉权及著作权等民事责任,完全由应征者负责。 2、我中心选中并使用的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即归我中心所有,投稿人不得将该作品再用于其他商业目的。 3、我中心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修改、授权、许可、保护等活动。 4、评选结果由我中心决定,对不采用等有关情况无需做作任何解释。 5、如有必要,我中心有权提出要求投稿人对设计稿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完善。 6、征集奖金均以人民币现金支付,个人所得税由获奖作者自负。 7、投稿人/应征单位在应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全部自理。 8、凡参加本活动所投递的稿件,我中心一律不予退还。 9、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珠海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10、我中心将寻求与获奖者(法人或自然人)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珠海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201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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