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银都之星”才艺电视大赛每年由中共永兴县委宣传部和永兴县广播电视台主办,永兴电视台承办。自2005年创办以来,已成功举办了9届。大赛以“星光闪耀,才动银都”为主题、以“发现艺术人才,展示银都风采,实现明星梦想,传递人文精神”为目标,是具有永兴特色的高质量、高水平赛事。为树立永兴电视活动品牌形象,现面向社会有奖征集永兴县“银都之星”才艺电视大赛吉祥物。
一、征集内容
永兴县“银都之星”才艺电视大赛吉祥物
二、设计要求
1、吉祥物将用于大赛有关的纪念品、工艺品、旗帜、场地、印刷品及其他衍生产品。
2、应征作品必须附有创意设计说明,保证健康、真实、向上的原则并无歧义,且体现大赛主题精神。
3、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知识产权。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
4、吉祥物名称要亲切生动,易于记忆、传播。
5、应征作品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具有较强的立体感,易于制作、携带、保存、印刷,易于制作成玩具、工艺品等立体展示品。
三、提交要求
1、应征作品应当包括吉祥物设计图稿、三视图、名称、创作理念和刻录光盘(光盘可中选后再递交)。
2、需提交彩色版吉祥物设计图稿以及吉祥物三视图(含:正面、正侧面、背面)。
3、应征作品必须提供500字以内的设计说明;电子文件2份(或光盘),精度不低于300dpi,存储格式为JPG。
4、应征作品需提供作者身份证复印件或团体机构证明、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
四、投递方式及期限
1、投递方式:
地 址:湖南省永兴县广播电视台
邮 编:423300
联 系 人:周燕
联系电话:0735—5532899
2、征集期限:
即日起至7月25日止,截止日以寄出邮戳为准或以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投稿请注明“吉祥物应征”字样。
五:评选方法
1、永兴县广播电视台将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最终评出中选作品一件(无满意的,中选作品将保留空项)、入围作品二件(不含中选作品)。
2、择时在永兴新闻网公布获奖结果。
六、奖项设置
1、中选作品,奖金人民币5000元/件;
2、入围作品,奖金人民币1000元/件;
3、作者自行承担应缴纳的税款。
七、作品权属
1、中选作品著作权、知识产权归永兴县广播电视台独有,并有权以任何形式永久使用中选作品。未经永兴县广播电视台同意,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中选作品。
2、所有应征作品在提交后一律不退,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3、永兴县广播电视台有权对应征作品做任何形式的修改而无需征得应征者的同意。
4、永兴县广播电视台除根据本征集方案的有关规定向有关应征者提供奖金外,将不再向应征者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
5、应征者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向永兴县广播电视台主张分享其应征作品的应用所带来的利润或者其他利益。
6、如收到相同的应征作品将以第一时间收到的作品为准,切忌一稿多投。
7、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永兴县广播电视台。
永兴县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