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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文案] 5000元 湾里梅岭歌词、故事、传说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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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8 21:19: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湾里梅岭歌词、故事、传说征集
梅岭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级森林公园、省级旅游度假区和国家4A级旅游景区,景区内山水风光秀美,人文底蕴厚重,有着许多动人的故事和传说。为进一步挖掘景区文化资源,提升景区文化内涵,全力推进湾里区创建国家旅游度假区工作,特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有关湾里梅岭的故事、传说。
一、征集对象
欢迎社会各界,特别是湾里区广大干部群众、离退休老同志踊跃投稿。
二、征集时间
2015年6月25日至11月15日
三、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梅岭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南昌日报社
承办单位:中共湾里区委宣传部
湾里区旅游局
湾里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
南昌梅岭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湾里区文化馆、湾里区图书馆、湾里区广播电视台
四、 作品要求
1、以湾里梅岭景区地域特色,包括区内自然风光、历史掌故、神话故事、人物传说、民间趣事、民俗风情、地(村)名来历、古民居等为背景,展开丰富而合理的想象,编写出美好而动人的故事传说。
2、作品要求思想健康、结构完整、想象丰富、情节动人、语言诙谐有趣,为广大群众所喜闻乐见。
3、所有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因抄袭产生的责任由应征者自行承担。每篇故事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每人投稿件数量不限。
五、投稿要求
1、投稿方式:可采取邮寄或邮箱投稿的方式
邮寄地址:南昌市湾里区工农路37号湾里区文化馆办公室,邮编330004,联系电话0791-83760807
投稿邮箱:
1361162017@qq.com
2、邮件标题注明“湾里梅岭故事传说应征”字样,并写明作者姓名、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六、评选方式及奖项设置
1、由省市文联知名作家、民俗文化专家等组成的评委会对作品进行评审,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并向获奖作品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2、奖项设置
一等奖一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二名,奖金2000元;
三等奖三名,奖金1000元。
入围奖20名,湾里4A景区狮子峰或竹海明珠赠票1张。
七、活动声明
  1、应征作品应为未发表的原创作品。应征者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或其他权利。一经发现侵权作品,将取消其参评资格,所有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由应征者自负。
2、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归活动主办所有,未经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主办单位有对获奖作品进行发布、加工、改编、传播等权利,有权以任何方式对获奖作品进行使用及保护。届时,除获奖奖金外,不再支付给创作者任何费用。
3、所有应征作品在提交后一律不,应征者请自留底稿。未入选作品,应征者可自上述征集活动结果公布之日起自行处理。所有应征者将作品投稿至本通知指定的投稿点即视为同意本通知全部内容。
http://zgmlly.com/Html/TZGG/201507/6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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