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蕉岭商会向社会公开征集标识 (会徽、会旗)设计图案 深圳市蕉岭商会正式启动筹备工作,为发扬团结互助的精神,发挥商业平台的功能,现向社会广泛公开征集标识(会徽、会旗)设计图案。有关事项如下:
一、基础信息
1、宗旨:弘扬客商精神,再创客商辉煌。密切深圳与蕉岭、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内外部联系,传播深圳信息,介绍蕉岭世界长寿之乡的优势,为在深蕉岭籍的各行精英们建立起交流、互助、共赢的商业平台。为在深的蕉岭籍老乡立体服务,促进深圳与蕉岭的全面合作。 2、深圳市蕉岭商会,会员企业经营范围涉足:房地产业、建筑业、金融业、有色金属行业、农业、制造业、服务业、旅游业、对外贸易、传播传媒等多个领域。 3、蕉岭县旧称镇平县。春秋战国时属"百越之地"。中华民国成立后,将“镇平县”改名“蕉岭县”。蕉岭县名的由来,是因城北那座小山冈称为“蕉岭”,那座小山冈为何称蕉岭?相传古时这一带多植蕉树,蕉林密布而得名。蕉岭是客家民系聚居的地方,是广东的重点台乡之一。2014年5月,正式授予蕉岭县为世界第七个“世界长寿乡”。 二、设计要求
1、设计要线条简洁,内涵准确,色彩明快,视觉美观,富有现代气息。
2、LOGO设计时尚、大方、寓意深刻、识别性强、便于记忆、推广。
3、投稿作品必须保证原创性。
三、注意事项
1、参选作品内容积极健康向上,不得含有任何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
2、参选作品应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属于公开作品。
3、参选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作品若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由作者本人承担后果。
4、作品提交后即视参赛者自动接受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规定。深圳市蕉岭商会拥有该作品的全部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和修改权等。参加人员递交作品后,即表示同意以上条款,并接受关于知识产权的声明。
5、参加征集活动的设计无论入选与否,原则上不予退还,如有特殊要求请在提交作品时予以说明。
四、活动说明
作品一经采用,筹备组将给予被采用者奖金¥3000元。 未经采用的作品作者也给予奖状奖励。 活动启动从即日起,截止日期为2015年10月31日,来稿接受纸介版和电子版。 纸介版来搞投至: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汇一城壹中心1A栋东座2125室收件人:钟铎民;联系电话:139-0302-1408) 热烈欢迎广大社会个人或团队踊跃参与。 深圳市蕉岭商会(筹) 201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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